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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13篇

时间:2022-03-17 12:26:24 读后感 浏览量: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13篇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1

为了替死去的父亲报仇,他不堪忍辱负重,装疯卖傻,就为了那一晚与死去父亲的承诺。他要亲手杀掉篡位娶母的克劳狄斯。为了这个简单而纯真的目的,他失去了所有,快乐,幸福,亲情,友情,包括和奥菲利亚之间美好的爱情。失去一切,只为了复仇。

可结果又怎么样呢?他被仇恨迷住了双眼,每晚梦见的都是死去的父亲,满脑子都是复仇复仇再复仇。他得到了什么呢?失手刺死爱人的父亲,间接害死奥菲利亚,最后虽然复仇成功,却中毒身亡。

一路的复仇中,他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都是显而易见的,更加明朗的是,他失去的,比得到的更有价值。因此,他做的这一切,是否值得。

《哈姆莱特》作为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中的一部作品,在我看来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作品中对于人物性格的描述,以及心理斗争都作了极其细腻的描写,让读者很容易接触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对作品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小说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无疑是关注的焦点,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其实书中还有一个配角,虽然全书对她描写的内容不多,可她的悲惨命运却也是主题的反映所在。奥菲利亚本是一个美丽天真的女孩,对爱情充满了希望。直到哈姆莱特装疯卖傻的时候,她都没有怪罪他,全心全意对他。这样一个好女孩,本该有个美好的结局,一个幸福的未来。可是,哈姆莱特失手杀死她的父亲之后,一切都结束了。她到处疯疯癫癫地跑来跑去,把一束束鲜花撒给宫里的女人们,说是在给她父亲举行葬礼;又时常唱一些爱情和死亡的歌儿,仿佛以前发生的事情全都给忘记了。最后,她静静地躺在了河底,与鲜花相伴,把自己对王子的热恋沉没。

人生有许多画面,美好的,丑陋的,快乐的,痛苦的。因此,人有的时候容易迷失方向,更会迷失自我。追名逐利,痛恨复仇中,不知不觉我们都变了。人生最重要的,无意中会被我们失去。我们可以选择抛弃一切,但不能抛弃真的自己。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2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爆徒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3

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4

世界名著到底是不一样于一般的作品,读得时候能完全的融入到故事的情景中去,虽然他的语言情节,甚至结局都很平淡,故事也逃不出世俗的套路,以读者期盼的方式发展。

《简爱》让我阅读越喜欢,它不催我一滴眼泪,或一丝个性的感动。但那种心里淡淡的愉悦灌入我的身体。像早起喝了一杯纯牛奶,很淡但牛香味久久不散。

我读过许多关于感情的诗和小说,大多心灵震颤,感动得一塌糊涂,也很向往那样深刻的感情,那样浓烈的感觉。以前有过,于是越细读简爱的心理描述,越能体味她对恋人的深情。她的一切心理,脆弱,伤感,多疑,幻想,甚至过于敏感的患得患失。我都能理解,并深刻的感叹作者的描述是多么形象逼真啊。

我一向很佩服明晓溪的《泡沫之夏》描述的唯美入微,《红楼梦》里黛玉的心思细腻感人,此刻感觉到简爱的丝毫不比她们逊色,甚至更贴切,更贴合一个普通女孩坠入爱河时的表现,至少是与我相贴合。

回想起来,我真和她读过的那一段时间很像,每一天想的都是那么复杂的东西。呵,多伤神啊,可却从没有停止想过。生命的平淡却所以消失,代之以丰富的东西。很少有人能在心中划下印痕。简爱太冷淡,生活也很灰暗,罗彻斯特便是上帝带给她去改变生命的人。而简爱也在他心中激起永远无法平息的涟漪。我想他们对于彼此而言都太特殊了,以至于一辈子都没办法忘掉或不爱,如果失去了彼此,那该是怎样的荒芜啊。

好在他们有相对愉快的结局,只要两情相悦,还是能够在一齐的,可总感觉作者结局火灾部分的安排有些……,虽然有她的道理。

如果他们没有在一齐会怎样呢?这是不可能的,按照小说的铺垫。现实中就不一样了,就是心灵相通也未必。人的追求多了,欲望也一样。难免最终各奔东西。

简爱是个个性的人,她不求什么,也不被现实的枷锁所累,无欲则刚,她能够一心持续特立独行的她。或许这正是我该学习的,想太多,难免会陷入牢笼之中。倒不如简单淡薄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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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5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世代在故事当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心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画面。篡夺王位的克劳狄斯用诡计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丧父不到二个月的王后乔特鲁德就改嫁于克劳狄斯,她的行为是美德被践踏;原本以为叔父只让自己在他国调节心情,孰不知叔父要用毒辣的计谋想让自己首级分离;最后一场与雷欧提斯的比赛,却是一个充满阴险毒辣的计谋……这真是一个悲观的世界。

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人类历史的众多不幸:在古时该隐杀死了亲生兄弟亚伯。在新约时代,被施洗约翰谴责的希律王,不合理的娶了兄弟的妻子希罗底。在中国有“本为同跟生,相煎何太急”的兄弟之逼。在《现实一种》里面有兄弟之间和家庭之间的互相杀害,等等。让人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凉、恐惧!在哈姆雷特的对话中,也让我们呼吸到这种世界气息的寒冷,在《哈姆雷特》的故事里面,充满着死亡的阴影,故事开始就以死亡出现,哈姆雷特的父亲因被兄弟毒死而阴魂不散,游荡夜间。故事又以死亡结局,在毒药下,死神拘捕了他们的生命。在故事的发展中,让我们看到接踵而至的祸患和悲剧。皇上的臣子波洛涅斯在帷帐后面,被哈姆雷特误以为国王而杀死;其女奥菲利亚因父亲身亡招致癫疯,后又淹死在池塘里,其实是自杀;国王的两个亲卒在赶往他国中,莫名其妙、阴差阳错地被处死;王后又因不知情之下,喝了毒药,离开了人世;雷欧提斯本想以毒剑刺死哈姆雷特,结果却在混乱之中断送在自己的毒剑上;国王又在毒剑之下遭到了报应;哈姆雷特也在复仇完毕后,闭上了双眼。那时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非常活跃,“他们幻想用人的王国取代神父们所宣扬的神在人间的王国”;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也让我们看到他们对人类的推崇和赞歌:“人类是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当人有了这种思想的时候,世界就会带来混乱,带来灾害。《哈姆雷特》戏剧里面所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混乱,克劳狄斯用毒药害死了兄弟,又娶了嫂子,“罪恶的匆促,”,“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就是一切悲剧的原因。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6

浩瀚的宇宙中,有太多的谜团,他们就像一块磁石一样牢牢的吸引着我们,使我们十分密切的关注着这些谜团的研究近况。这个假期,我有幸从朋友家中借到史蒂芬·霍金著的《时间简史》,我正襟危坐,准备细细品味一番,感受霍金文字的魔力。

当我翻开书,发现自我果真“不虚此行”,书中观点独到、措词精准,在“相对论”与“弯由空间”之两章节中,作者以引人入胜的方式,把它们阐释得深入浅出,淋漓尽致,霍金用谐恢的笔调向大众展示了观点,而又不让人感到单调与乏味。

我一向不崇信什么牛鬼蛇神,对科学情有独钟,而《时间简史》就是用那些简学先辈的实验结果,以及人们对这种的看法与态度去编写的,并且作者还不失时机的纳入理论和观测的最新成果,使人兴奋不已。且书中完全没能那些认读者昏昏欲睡的长篇大论,都是用极其精练的短式文章,更是加深了我对它的好感。

被人搅浑的河水,你一时很难看清河底,你越是急躁,就越看不到,仅有平静内心,等尘埃、沙石落定,这是河底的游鱼、彩石、蠕虫就一目了然了。这就是我阅读《时间简史》的心得,虽然书经人修改已变得通俗易懂,可有的地方还需要慢慢品味才能体会出用意,才能更加深入,更加透彻的读懂,倘若你这时心急气躁,就会欲速不达,一段时间内很难读懂。

更加精彩的是,书中还有许多插图,帮忙我们们读懂它,还附有作者对未来宇宙的大胆推测与猜想。优美的词句记我们恍然置身于宇宙中,亲眼目睹诸如“宇宙大爆炸”、“黑洞”等事件或事物,作者也十分有心地介绍了如牛顿、伽利略、阿尔伯特等科学狂人的生平,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可看完《时间简史》后发现,书中的知识与精髓相当于“听君十席话”。

再谈本书作者,斯蒂芬·霍金,大家都学过《轮椅上的巨人》,就是说霍金的,他因患“渐冻症”,被禁锢在一把轮椅上40年之久,但他身残志不残,使之化为优势,克服了身体缺陷而成为国际之“超星”,他不能写字,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超越了“相对论”、“量子学”、“大爆炸”等论理,迈入了浩大的宇宙中,尽管他那么无助的坐在轮椅上,但他的思想却超越了宇宙。

约翰·弥乐顿讲得没错:“头脑是他自我的住处,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堂,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7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完美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十分敏感的自尊。她描述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可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狠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能够和自我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明白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我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此刻这样疯狂时所理解的原则。可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我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十分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感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我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有一个光明结尾--罗切斯特的庄园虽然毁掉了,并且他自我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我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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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8

时间是什么,时间有没有尽头,宇宙从何而来……这些问题,我们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也不会去研究。但有一个人,却热衷于这类的科学研究,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史蒂芬·霍金。

如书上说的,命运对霍金十分残酷。1963年,21岁的霍金在剑桥大学就读时,患上了卢伽雷氏症,导致全身瘫痪。1985年,他又因肺炎做了手术,从此不能说话。40年过去了,霍金的身体已严重变形,只得终身坐在轮椅上,只能用全身唯一能活动的三根手指叩击语音合成器来说话。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向病魔屈服,没有像命运屈服,更没有向生活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却完成了连健全人都完成不了的事。从宇宙大爆炸到黑洞的奥秘,哪一样不是高深莫测,但他却在里面任意“翱翔”而不迷路。并且根据自己的推算写出了科学巨著《大设计》《果壳中的宇宙》《时间简史》等等。可以说,病魔禁锢了他的身体,却没有禁锢住他的思想。

我十分佩服霍金,佩服他的人格力量,也佩服他的学术广泛。他在轮椅上做了四十年,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学习。也许,正是这种精神,才能让他成为“宇宙之王”他这种精神,是我们许多人都熟悉但却没有的。从这位科学巨匠的身上,我不仅看到了热爱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还学到了不向命运低头的品质。事实上,我们很多时候会被命运束缚,但只要像霍金那样束缚命运,就是一个成功者。

而我读的《时间简史》和那些其它的科学巨著比起来,当然是冰山一角。但当你翻开他时,哪一页不是如同珠穆朗玛峰那样“难以攀登”。以至于你读完时,每一页上都画满了问号。这样的著作,除了霍金,恐怕就只有牛顿才能书写了。

《时间简史》中,精彩的知识很多,而且还有很多的设想。这些设想虽异想天开,但却能让无数人难以捉摸。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黑洞这一章,书上说:“一个收缩的恒星增长的引力场对周围空间的效应可以将想象的空间具体化为一张敏感的弹性的纸。物质越重,凹入处就越深。此处见到的最终引力内爆代表黑洞的奇性。”这句话,到现在我都无法理解,但它却体现了《时间简史》的高深莫测。

《时间简史》把时间和宇宙用文字书写了出来,他让我们能更深的了解宇宙,发现宇宙。是一部耐人寻味的巨著。虽然读《时间简史》可能像在读小说,随便就能阅览完,却只能读懂九牛一毛。但只要不断的学习,我相信,我一定能读完他所有的“毫毛”。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9

《西游记》这部家喻户晓的经典之作,我觉得最为之震撼的,是文中那些个曲折离奇的情节,更有那暗藏着的,人们可望不可及的理想,以及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

每读《西游记》,会情不自禁地忆起那些精彩的故事,三打白骨精,孙悟空大闹天宫,唐僧情陷女儿国。更有甚者,看书的同时,脑海里总跳出六小龄童版的电视剧,深入人心的。不管是那个古灵精怪的孙悟空,还是一身正气的唐僧,或是憨厚老实的沙僧,又或者那个爱自作聪明,搞怪的猪八戒,对于咱们七零后的人来说,它给予我们太多的乐趣。如此美好、纯真的童年记忆,想来不是什么东西能轻易取代的。“我是从哪里来的”,不由得记起小时候,懵懂的我们常爱问妈妈这类白痴的问题。想来有此种经历的人不少,而且得到的答案也相差无几,妈妈们总是摸摸咱们的头,笑脸盈盈,满脸的爱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哈,如此,我就是孙悟空。得到满意的答案,蹦跳着继续玩闹起来。现今想想,自打咱们出生,小孩的皮性,任性,真是令妈妈们操粹了心,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孙悟空吗。无怪乎,总是听人说,父母对孩子有操不完的心。如今,我已为人母,儿子爱玩爱闹的天性,对此自然是更加的感同身受。不管是过去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抑或此时的我。

在《西游记》里,给我印象最深的,始终是孙悟空。如果说,小时候佩服的只是他的武功盖世,无所不能。那么此时的我,更敬佩他的知恩图报,宽宏大量。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想,孙悟空用他的所作所为予以最好的诠释。五百年前,孙悟空大闹天空,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唐僧途经,信手撕去了符咒,让它重获自由。就这份恩情,孙悟空竟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大家都知道,西天取经的路上,惊险重重,妖魔丛生,如果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没有孙悟空的从旁相陪,任凭唐僧是如何的执着,怎样的努力,也是取不回来真经的。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孙悟空斩妖除魔,明察秋毫。为了唐僧,孙悟空抛却荣华,放弃享受,更不惜舍命相救,这是多么高尚的品格。对于人情冷漠的当今社会,更加的难能可贵。

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一路上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这些故事贯穿《西游记》始终。书里,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也给赏读的我们以启示,生活中,每每经历困难,就想着放弃,为何不能像唐僧师徒般,坚持不懈,抗争到底。此时,我更是不禁自问。如此完美的结局,相信表达了吴承恩大师对生活美好的祝愿和追求,因为他坚信,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想来,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如此,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也不应该轻言放弃。因为,只有坚持不懈,才会战胜困难,走向成功。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10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1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重要的作品,这部悲剧就其表现的社会内容和哲学内涵来说都是最丰富的。它以精湛的艺术形式,博大的思想内容表现出主人公人文主义理想的幻灭,反映了作者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探索。早在12世纪就流传着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英法两国的剧作家都据其情节写过中世纪的血亲复仇为中心的剧本。1601年,莎士比亚将其改编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激烈矛盾冲突的杰出悲剧,使这一复仇故事有了广泛的社会意义。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无数次地说起这部剧作,总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主人公哈姆雷特身上。哈姆雷特原来的生活幸福而平静,命运之神没有给过他一丝暗示便在突然间将他的命运整个逆转了,一个个不幸接连向他猛攻,生活的灾难粉碎了他的理想,内心的痛苦更随外部事件的刺激而愈加激烈。他陷入忧郁而严肃的沉思里,所有外在的冲突都最终转向内心,直达灵魂的深处。哈姆雷特完全是内省的、主观的和敏感的,他遵从自己思想的律法,迟迟不踏入行动的世界,而现实却偏偏要他付诸行动,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更加剧了他内心的争斗。这两部影片在原剧基础上对哈姆雷特也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注解,90版的哈姆雷特健康强壮,精力充沛,有时他会因为心灵无休止地遭遇折磨而变得紧张和狂暴,有时他又十分乐观,从不轻易自我怜悯,也不允许自己终日躲藏在忧郁的阴影里,他的言行总是充满了生命力;而2000版的哈姆雷特则是尖锐的和不可接近的,他孤独迷茫,在时空中踽踽独行,懒散而没有方向,他拖着身躯活在真实的空间,而思想却留在了虚拟的影像里,他厌恶这个世界!

在哈姆雷特的思想与行动中进行调和是艰难的,他的思虑太重太细致,常会将他的行动深深地包裹。但这并不是说他完全与行动绝缘,他虽然猜疑、犹豫、软弱,却并非天性如此,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弱点,不停地责备、痛骂自己,他了解永远生活在犹豫怀疑之中是不可能的,该来的总是要来,生存还是毁灭,是他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当他有勇气斗争时,他的行动便产生了力量,他说:“有准备就是一切”。

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独特的,我们熟悉他就像熟悉我们自己。在他的故事里,我们不只是旁观者,“我们内里有无法表现出来的心事”,借着哈姆雷特,我们察觉到自己的思想,并努力将它们牢牢抓住。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12

子夜,原意是已到半夜,即将迎来黎明,暗指发生在黎明前最黑暗的就中国社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中国人民即将冲破黑暗,迎接黎明的坚定信念。而这本书就是讲述在黑夜中的民族资本家吴荪蒲与买办资本家赵伯韬的较量和斗争。而最后的胜利者是有美国资本势力做后背的赵伯韬大获全胜。

在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下,源源不断地洋货从海外运来,物美价廉的优势使它们很快地占有了中国市场,又因为中国缺乏专业人才,在有雄厚实力的外国企业的压迫下,被打得节节败退。而吴荪蒲的裕华丝厂也没逃过这劫难——物价上涨、原料不足、存货卖不出去……种种的不利因素逼迫着他不得不削减工人们的工资来维持工厂那奄奄一息的生命,决心与外企干到底。可矛盾就在老板与工人之间展开——吴荪蒲老板:我们的成本太重,就要破产了。减成本,就要减工钱,为了民族的利益,你们只好忍痛一时,少拿点儿工钱。工人们:物价上涨,本来就吃不饱,再减工资,那是要我们的命,你们有钱不愁温饱,你们也要顾全民族的利益,忍痛一时,少赚一点。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碰撞在一起,复杂的阶级矛盾就这样在不断地冲突、斗争中升级,一切都显得恐怖又纷杂,百姓整天都生活在恐慌、压迫的环境中,与战争无异。那些有着民族正义感的资本家们在与外企的斗争中也伤痕累累,波及到那些无辜可怜的工人们奋起反抗,恶性循环般持续到“子夜”。

随着斗争的持续,工人们终于爆发出积蓄已久的愤怒,纷纷用游行和冲厂来发泄内心抑制的愤懑,想干掉那些资本家,而资本家们也渐渐陷入了钱的泥潭,为了赚钱,他们不惜镇压、围剿、枪击这些被剥削、被欺压、被践踏的工人百姓,露出了资本家们剥削工人的獠牙,工人的反抗、资本家的镇压、外国的经济封锁……在这混沌的黑暗之中,工人们排山倒海的反抗,正是这冲出黑暗的一束希望之光,代价虽大,却能迎来苦难后的温暖灿烂的黎明。

后来以吴荪蒲为首和孙吉人、王和甫联合成立了一种信托公司想打造自己的民族工业,与外国资本的走狗赵伯韬大干一场,投身于公债之中,而狡猾奸诈又资本雄厚的赵伯韬暗中掌握着公债的走势,后因杜竹斋的临时叛变让吴荪蒲等人破产。书中展现了一位经验丰富、果断老练但对工人残暴的资本家,通过不断的努力和计谋去打造一个资产阶级王国,可最后却以失败告终,揭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不可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历史法则。

民族资本家吴荪蒲等人虽然竭尽全力发展和振兴中国的民族工业,但是,他的“竭尽全力”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没有了工人的支持,无论你多么足智多谋,就如同只有矛,没有盾的战士,无论攻击力多么强大,终究会被敌人看出破绽,一击致命。我觉得吴荪蒲们只是靠压榨和剥削工人来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无论在哪个国家,有怎样的政府,没有了工人们凝聚成的坚实保护盾,都无法建立起自己强大、稳固的资本王国。

《子夜》向我讲述了在中国旧社会最黑暗的时候老百姓的生活和民族企业的挣扎,说明了旧中国不能走资本道路的历史法则,只有通过工人们的觉醒、反抗、革命,才能带来冲破这子夜黑暗的新生力量,吴荪蒲们才能和人民一起建立真正强大的民族工业。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篇13

说实话,读完《活着》,内心真的被余华给震撼到了。是怎样的一个人,经历过什么,才能写出这么一个伟大的作品。它描绘了二十世纪中国惨淡生活,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忍与底层百姓的无奈。同时,主人公福贵的不幸遭遇也令我感到痛心,尽管之前他有着种种陋习,但在社会背景下,终究学会适应生活。我惊讶于他于生活的勇气,敬佩于他对命运的无畏,也因此懂得了活着,不仅仅是活着。

苟活,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目标。苟且地活着,没有信念,就宛如一具具行尸走肉,肉体还在,灵魂却不翼而飞了。就像鲁迅所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活着。真正意义上的活着,不是简单的生存于世,也不是不惜一切代价地生活下去,而是对生活,对人生充满着希望,对未来充满信心,不管他贫穷与否,但起码他精神上是富有的。早期的福贵便是苟活于世,但后来经历了大风大浪,终究懂得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活着。对这个世界有付出,有努力,有信心,才能算是活着,活过。

不惧命运,努力活着。这个世界,向来是不平衡,不平等的。有的人一出生就家财万贯,有的人奋斗了一辈子还是一无所有。这是命运的安排。但是,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人活着,就是为了与命运搏斗。著名的作家史铁生与小说中的福贵一样,便是这样的例子。他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他下半身残疾,只坐在轮椅上生活。命运给他开了个玩笑。但是他却不服命运的安排,他通过文学创作,给我们展示了他强大的毅力和生命的伟大。

学会为自己,为他人活着。在你呱呱落地的那刹那,你注定不是一个人为自己活着的了。你有着父母,或许有兄弟姐妹,各类亲戚,所以你代表着就不只是你一个人了。你活着的意义,也不只是为你个人而活。对于父母,他们抚养你长大,教会你做人的道理,为了感谢他们,你必须要好好活着,等他们老了,去赡养他们。对于兄弟姐妹和亲戚们,要互帮互助,在他们有困难时,给与力所能及的帮助,不负你们流淌着的血液之间的关系。小说中的福贵,最后也明白了这个道理,在他身边所有人都先他而去,只剩他自己时,用钱买下一头老牛,作为自己最后的朋友终老。

活着,多渺小,而又多伟大的一个词。不同的人,活着的方式都会不同。有人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有人却迷失在世俗中,无法自拔。在读《活着》之前,我也曾对自己活着的意义感到迷惘,不知所措。但是,《活着》一书却给了我明白了活着的意义,小说中的福贵也是一个很好的参考例子。我想,从现在开始,我知道我以后该怎么做了。

活着,不仅仅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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