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贯彻党内组织法规制度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娄烦县突出“四个着力”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工作领导。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畴。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特别是对文件报备、清理等进行协调处理。加强党内法规工作宣传,让大家及时了解党内法规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让县里负责该项职能的部门全力开展实质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能职责;有条件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条件不充分的要有专门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进行考核。探索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在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商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
三是着力做好党内法规重点工作。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坚决消除违法违规现象。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并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是着力提升党内法规业务水平。针对各乡镇、各部门对党内组织法规工作不熟悉的情况,构建常规性和灵活性的学习培训机制,加强指导培训、宣传教育,以召开专项座谈会,建立业务平台、通报备案情况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中共娄烦县委组织部 刘珲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