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3篇
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篇1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篇2
各党总支、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滕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滕安发〔__〕36号)、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滕安办发〔2_〕117号)的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排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所有生产经营环节,过一遍筛子,彻查隐患,给主管单位、企业交一份安全隐患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镇安监中队、民经办、规划所、交管所、派出所、林果站、教委办、卫生院、文化站、供电站、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区、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和枣庄市政府_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情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
1.建筑施工。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大风、低温、大雾、暴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冬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法挂靠情况。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情况。
3.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引导教育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情况。
5.消防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的情况;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情况;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7.旅游安全。景区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行为的情况。
8.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9.学校、公共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各项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方式
即日开始到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镇安委会将对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检查到每个企业。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大型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专家查、自查、互查、抽查、暗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查出实情、查出效果。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篇3
为了切实开展好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依政办发号文件要求,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同志担任,留守处、卫生等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经济产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此项专项活动从12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12月23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督促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自查自纠与整改档案,并总结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月1日-1月15日)
配合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月16日-1月29日)
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2月28日)
领导小组要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经验资料。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是确保镇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确保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专项活动必须与体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达到标本兼治之效。须将开展专项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宣传语,营造氛围。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宣传,以发动舆论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提升和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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