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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经营模式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例文

时间:2022-05-12 09:45:02 公文范文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合作社经营模式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例文,供大家参考。

农村合作社经营模式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例文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范⽂

  随着⼈们⾃⾝素质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写起报告来就毫⽆头绪?以下是⼩编整理的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范⽂,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1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化为⽬标,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家庭农场这⼀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区委农⼯委《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件精神,结合我镇农业中⼼⼯作⼈员调查统计的实际情况,现将联络镇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联络镇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批粮⾷⽣产,⽣猪、⽔产养殖等适度规模经营⼤户,本世纪初,随着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以及⼟地流转政策的推⾏,出现了⼀批从事蔬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户。同时,由于绿化经济林的经济效益⽇益凸显,农户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些农户⾃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加⼤绿化经济林种植的投⼊,逐渐形成新的经济作物种植经营⼤户。截⾄⽬前为⽌,全镇从事种植、畜牧⽔产养殖的家庭农户共有13家,其中种植类5家,养殖类7家,种养结合类1家。并有以下特点:

  (⼀)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13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种植类家庭农场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通过⼟地承包和转让等⽅式不断扩⼤规模经营,有5户⽔产养殖类家庭农场从21世纪初开始,通过“稻⽥养鱼”“围塘养鱼”等多种⽅法,形成了较为⼤型的⽔产养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以及政府招商引资和打造联络特⾊产业带政策的出台,种植⼤户越来越多,⼟地流转进⼀步加快,海涛、⼋⼀等村出现外地企业和本地村民联合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

  (⼆)农场经营耕地⾯积较⼤,农场收⼊逐步提⾼。有7家家庭农场经营⾯积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4家,占57.1%,100—500亩3家,占42.9%;在加⼤经营规模⽣产投⼊的基础上,年销售额在10—50万的10家,占76.9%,其中20万以上的8家,35万以上的1家。

  (三)家庭劳动⼒发展较为稳定,长期和短期雇⼯有所增加。由于经营规模较⼤,家庭农场对劳动⼒的需求越来越⼤,对劳动⼒的素质要求越来越⾼,具体体现在对长⼯劳动⼒上的⾼素质要求和短⼯数量上的不断增加。联络镇现有46名家庭农场劳动⼈员,其中有43名家庭成员,占常年劳动⼒的93.5%,达到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的标准,另有3家家庭农场每家雇有1名长期雇⼯,占常年劳动⼒的6.5%,同时13家家庭农场都雇有多名短⼯,雇⼯⼈数在300—350之间,主要集中在⽠果、树⽊种植和⽣猪、⽔产养殖等家庭农场⾥。

  (四)经济作物⽣产不断发展,特⾊种植进⼀步显现。5个种植类的家庭农场,全部种植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种植⾯积225亩,主要种植西⽠、花椒、葡萄、经济绿化林等,在经济作物⽣产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特⾊种植也在进⼀步的规划发展中,其中江冲、胡桥等村正在形成⾼粱、秋⽟⽶种植的特⾊产业带,以此带动的经济效益⾮常可观,极⼤促进家庭收⼊的提⾼。

  ⼆、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联络镇⼤⼒发展家庭农场经营和种粮⼤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农业产业化⽔平和规模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仍然解决不了⼈多地少、农户⼩规模⽣产等问题。具体⽽⾔,主要有以下⼏个⽅⾯的问题:

  (⼀)农村⼟地流转困难。

  究其原因:⼀是⼤多数农民受⾃然经济思想⽀配,习惯于⾃种⾃收,参加⼟地流转的愿望并不⼗分强烈,多数农民仍然把⼟地看成是“活命⽥”和就业“保险⽥”,宁可粗放经营或让⼟地闲,任其荒芜,也不愿意转包他⼈耕种;有的是外出收⼊⾼,对那点⽥、那点租⾦⽆所谓,⽥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是⼟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沙地、旱地”等条件差的⼟地流转难度⼤。三是⼟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13个家庭农场4个签订了合同,9户是⼝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镇农户间的⼩⾯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财政资⾦扶持少。

  农业⽣产周期较长,效益⽐较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次性投⼊⽐较集中,资⾦需求较⼤,多数农场实⼒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部分投⼊⽆法通过资产抵押等⽅式获取银⾏贷款,制约其扩⼤⽣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部分专业⼤户、家庭农场想发展扩⼤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法贷款。近年来,财政资⾦虽然加⼤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度,但是我镇满⾜其扶持、资⾦补贴的家庭农场项⽬较少,⽬前只有1家家庭农场符合财政资⾦扶持政策的要求,其他12家农场基本都靠⾃⾝的资⾦投⼊来经营农场,导致农场规模和经济效益发展相对缓慢,制约了我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三)组织化程度低,农户加⼊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意识弱。

  近年来,国家农业部不断⿎励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农业组织化程度,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予以确⽴,但我镇1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或领办农民专业组织,占总数的100%。据调查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是农民不相信合作社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利益;⼆是资⾦短缺,有些农场主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盈利少,⽽资⾦相对富⾜的农场主往往把盈余资⾦投⼊到再⽣产和扩⼤经营规模;三是成⽴或加⼊农民合作社的氛围低,宣传⼒度不够,缺乏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

  (四)农场主经营素质偏低,农业⽣产后继⽆⼈。

  尽管⼤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产和畜牧养殖,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化农业发展重任,需要进⼀步提⾼经营素质;与此同时,农村劳动⼒⼤规模转移,从事农业的劳动⼒年龄偏⼤,结构⽼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乎都是4、50岁以上的中⽼年⼈,⼦⼥全都外出⼯作、务⼯,再过10年,“谁来种⽥”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加强农村⼟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地流转要相得益彰,培育和发展专业⼤户和家庭农场,是促进⼟地流转的动⼒,⼟地的有序流转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乡镇农村⼟地流转服务中⼼或农业综合服务中⼼是基础,要联合区农林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地承包⽭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责,为⼟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地流转双⽅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集中。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发展壮⼤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不了、⼲不好或⼲了不合算的事情,提⾼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缝对接;优化⾦融服务,尤其要发挥农村信⽤社等⾦融机构对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主体的资⾦帮扶作⽤,允许家庭农场以⼤型农⽤设施、流转⼟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续,提供优质服务;⽀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三)加强农业⼈才培养和引进。依托我镇正在筹建的特⾊农业产业带项⽬,积极引进国内⾼层次农业科技⼈才,对我镇农户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户、家庭农场主,使其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并参照⼤学⽣村官的政策,⿎励和⽀持⼤学⽣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学⽣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四)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如:今年中央⼀号⽂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市、区和镇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

⽤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户。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2

  中央⼀号⽂件提出,⿎励和⽀持承包⼟地向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概念⾸次在中央⼀号⽂件中出现。为准确摸清我县农村家庭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着⼒以现⾏家庭规模经营为基础、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有效途径和⽅式,笔者在深⼊调研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和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养殖⽣产⼤户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现报告于后。

  ⼀、我县农村种养殖户规模化发展现状

  根据全市统⼀确定的规模种、养殖户标准,我县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监测调查结果显⽰,到末,全县共有规模种植户87个,种植⾯积9422亩,户均108.3亩。其中规模种粮13户、⾯积904.5亩,户均69.5亩;规模种蔬菜18户、⾯积1707亩,户均94.8亩;规模种烤烟23户、⾯积1323亩,户均57.5亩;规模种药材14户、⾯积2891亩,户均206.5亩;规模种花卉9户、⾯积916亩,户均101.8亩;其他规模种植10户、2200.5亩,户均220亩。,全县规模养殖户达到131个。其中规模养殖⽣猪64户、饲养12324头,户均192头,规模养殖家禽40户、饲养153749只,户均3843只;规模养殖⾁⽺24户、养殖4761只,户均198只;规模养殖⾁⽜4户、饲养215头,户均54头;规模养殖⾁兔19户、饲养37931只,户均1996只。规模种植户、规模养殖户占农户总数的0.17%,规模种植⾯积占总播种⾯积的0.7%;⽣猪规模户存栏⽣猪占存栏总量的4.5%,家禽规模户存栏家禽占存栏总量的12.7%。

  ⼆、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20个从事规模种养殖业家庭经营户的调查情况看,现⾏家庭规模经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筹资融资困难。绝⼤多数规模经营户主要依靠⾃⾝积累或可借贷⽅式投资,除国家在政策调控时适当扶持外,基本没有其他融资渠道。在种养殖关联产品市场价格正常或逐渐上涨的情况下,各个⽣产环节正常循环,规模经营能获得正常利润,⽣产规模逐步扩⼤趋势明显。⼀旦市场价格低迷,产品销售受阻,⽣产过程则不能正常循环。不少规模户因为没有外来资⾦参与周转,只能压缩⽣产规模、降低亏损程度,亏损时间稍长,少数⽀撑不住的户只能退出⽣产,规模⽣产的连续不稳定。

  (⼆)销售渠道不畅。所有规模经营户均没有建⽴较为正常规范的销售渠道,完全靠⾃⼰盲⽬寻找销路,导致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反过来⼜影响了正常的⽣产经营。受信息资源、联系能⼒、交通⼯具及销售⽅式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零星分散,耗费⼈⼒物⼒和⽣产时间,影响规模经营效益⽔平。

  (三)技术服务滞后。规模种植养殖⽣产需要相对专业的技术⼈员对⽣产进⾏技术指导,⽐如开展病⾍或疫病防治、对废弃物或病死畜禽进⾏⽆害化处理等。但现⾏规模化种养殖业专业服务提供跟不上,⽣产过程中各⽅⾯技术服务主要通过临时聘请⼈员或者种养殖户⾃学解决,技术保障⽅⾯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由于技术服务与⽣产要求脱节,势必影响规模经营质量效益,增加规模种养殖业⽣产风险。

  (四)⽣产要素不稳。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适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养殖⽔⾯等农业⽣产资源,各资源要素流转通过⼝头协商、书⾯协议⽅式确定。流转时间少则⼀两年、多则三五年,⽣产经营亏损时协议租⾦不减少、⽣产经营收益好时协议租⾦上涨(⽐如王家乡花卉苗⽊⽣产户租⽤⼟地租⾦就从最初每亩600元涨到现在的每亩1000元)。⽣产要素流转不稳定,在很⼤程度上影响了⽣产经营者长期投资经营的信⼼。

  三、适宜我县发展的主要家庭农场模式

  从农村种养殖资源状况出发,以现⾏种养殖规模经营户为基础,培育适宜我县发展的家庭农场模式有四种类型:⼀是粮⾷蔬菜⽣产农场,分布在⼟地⾯积集中、肥⼒状况较好、交通⽅便的平坝地

区,发展规模与本地资源要素相适应的粮⾷或蔬菜⽣产农场。如:临溪的粮⾷⽣产⼤户,王家的股份制蔬菜⽣产⼤户都可为发展农场提供借鉴;⼆是特种作物产业园(场),黄连、莼菜、烤烟、辣椒等特⾊作物宜于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如黄⽔黄连,冷⽔莼菜,主要烤烟、辣椒产地等都可适度发展特⾊作物产业场;三是果园内养殖型复合式农庄(场),在种养殖资源优越、交通条件较好的.城镇远郊地区发展种养殖业循环、优势互补的家庭式农庄。如:沿溪镇滨江村汪卯祥租⽤耕地种植果树200余亩,同时在果园内养殖⽣猪175头;四是林下养殖类⽣态休闲农庄(场),充分利⽤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林下养殖类⽣态休闲农庄(场)。

  通过对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植、养殖⽣产⼤户⽣产效益调查情况看,规模种粮亩均收⼊1620元,⽐零星分散⽣产增加130元,效益提⾼8%左右;规模种蔬菜亩均收⼊3429元,⽐零星分散⽣产增加309元,效益提⾼10%左右;规模种其他特种作物亩均收⼊5810元,⽐零星分散⽣产增加1300元,效益提⾼20%左右。规模养猪每头纯收⼊200—400元,⽐零星分散养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15左右%;规模养禽每只纯收⼊5—10元,⽐零星分散⽣产增加约5元,效益提⾼8%左右。从调查结果看,各种项⽬的规模化⽣产收⼊都⽐零星分散⽣产⾼得多,经济效益也⽐零星分散⽣产好得多。(注:20个户的数据是⽣产户对⽣产情况回忆形成的,代表性不强,仅作趋势参考)

  四、积极稳妥发展我县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

  从当前我县农村农业⽣产实际看,⼀家⼀户分散⽣产经营⽅式在推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有所减弱,发展现代农业更加迫切需要适宜的新型劳动载体融⼊。中央⼀号⽂件的出台,县委、县政府⿎励现代农业发展的⼀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县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已然成熟。为此,建议如下:

  (⼀)建⽴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筑牢发展基础。融资渠道单⼀、投⼊数量不⾜是影响规模户稳定发展和向更⼤规模、更⾼要求的家庭农场过度的主要制约因素。逐步建⽴以农户投⼊为主、政府扶助、⾦融⽀持、社会⼒量⼴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农场正常运⾏的客观需要。

  (⼆)建⽴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建⽴与⽣产品种和产出数量直接联系的销售渠道或消费市场,是保证家庭农场正常运⾏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稳定现有消费市场与需求数量、确保基本销售数量不动摇;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与开辟新的消费领域、为销售更多产品找到更⼤范围、更深程度的⽀持空间;建⽴政府对主要基础产品实⾏淡储旺供机制、缓解市场价格涨跌对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产⽣的冲击;建⽴实⼒企业对规模经营产品收储加⼯与家庭农场专业化产品⽣产销售相联系机制,让家庭农场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不断发展壮⼤。

  (三)规范流转⾏为,增强发展信念。⽴⾜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地流转政策,⿎励全家外出户或弃农经商户、劳动⼒不⾜⽆⼒正常经营户、⽣产技术落后产出效益低户等不以⼟地为基本⽣存资料的农户积极参与⼟地流转。通过规范流转⽅式、稳定流转期限、合理流转价格等形式,积极帮助农场主规范有序、稳定合理流转⼟地,增强规模经营和发展信⼼。

  (四)落实技术职责,完善全⽅位服务。家庭农场专业化、规模化⽣产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撑,需要系统健全的配套服务。健全服务组织,配强技术⼒量,根据家庭农场从事业别的专业特点、规范化⽣产、不断扩⼤产能和提⾼效率的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提供全⽅位、⾼质量服务,有效保障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宽松环境,加强扶持引导。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是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的客观载体。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产要素组织、⽣产过程扶持、产品加⼯销售等⽅⾯宽松政策环境、加强资⾦扶持、强化技术⽀持。⽤强⼒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农场这⼀新型农村经济经营主体有效承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为新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快速增长提供强⼤动⼒。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3

  ⼀、全县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务、畜牧以及⼯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

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总数71541⼈,其中家庭成员41970⼈,常年雇⼯29571⼈。加⼊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事物,缺乏统⼀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商注册意识,⽽且⼤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详细的财务收⽀记录,只算⼤帐,不记⼩账,没有进⾏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积约52万亩,但以⼩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

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地来源于⼟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林地以及荒⼭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50年不等。

  5、从业⼈员具备⼀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个别为村组⼲部或长期从事⽊材经营的⽼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定规模的加⼯⼚,农场主均有⼀定资⾦实⼒,经验丰富,⽐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原⽵或部分加⼯半成品,有⾯积⽆规模、有数量⽆效益、⽆特⾊⽆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弱,经济效益不⾼。

  2、经营管理⽔平待提⾼。⽬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多是农村的种⽥能⼿、村组⼲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具备⼀定经营管理⽔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产和⽇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区县,⼟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难题是不能流转到⼤⾯积连⽚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地⽣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能⼒不⾜。家庭农(林)场属于⼀家⼀户的⼩型⽣产,资⾦积累少,加之农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度不够,进⽽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以及集约化⽔平的提⾼。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宣传⼒度。

  ⼀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资格的市场主体。

  ⼆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业的性质,进⾏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

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作。四是加⼤宣传⼒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宣传⼒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新⽣事物。

  2、推进产权改⾰,完善制度保障。⼀是加快⼟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作,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有保障的⼟地租赁权、⼊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是健全⼟地流转机制。建⽴健全⼟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规范的⼟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逐步建⽴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平。⼀是加⼤农民技术培训⼒度,培育⼀批有⽂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是加强⼟地整理⼒度,打造集中连⽚耕地,改造中低产⽥,完善农⽥⽔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便于⼭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间作业等特点的⼩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地利⽤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贷款贴息等⽅⾯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项⽬向家庭农场倾斜;设⽴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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