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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四个突出”强化干部选任

时间:2022-02-20 00:06:35 公文范文 浏览量:

在干部选任中,长子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等要求,通过“四个突出”,扎实做好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突出政策学习,提高干部工作政治站位。掌握政策法规、提高政治站位,是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前提。县委常委会多次深入学习,悉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特别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期“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为把好方向、选好干部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组工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制度法规的学习,确保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公正。

二是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基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长子县委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将“政治标准”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按照长治市委组织部《长治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标准及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着力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对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坚决把好干部选任源头关。

三是突出程序规范,确保干部选任公开公平。选任程序规范,是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每次干部调整中,长子县都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充分综合分析研判后,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并形成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坚持干部选任全程民主、全程署名、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四个全程”;严格把握查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民意、查业绩等“六查”环节,全面了解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凡“六查”不过关的干部一律不用。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初步人选在“五人小组”深入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县委常委会对任免干部进行讨论。并邀请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常委会议,对讨论过程进行监督,每位常委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干部任免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四是突出审查监督,营造良好选人用人环境。强化审查监督是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的有力保证。工作中,不仅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还着力完善了干部任前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了《长子县干部任前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任前审查在干部选任方面的作用,新提拔、进一步使用干部全部征求县纪委监委、综治、卫体、公安、信访、审计、法院等部门意见。并根据关于对考察对象进行廉政审查的相关规定,由县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关,以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升干部选任公信度。此外,开辟多种信息渠道,通过“12380”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共长子县委组织部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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