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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

时间:2022-10-22 13:00:02 公文范文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供大家参考。

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

 

 2022 年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 第一篇,共五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党员干部都是上得多、下得少。且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上”是好事,“下”是坏事,因而争先恐后往“上”走,对向“下”却唯恐避之不及。《规定》的修订出台,打破了“上”与“下”之间的隔阂,在“上”者也会因为 15 种情形之一而调“下”,在“下”者也会因为表现突出实现向“上”走。党员干部应当正确看待“上与下”之间的良性循环,理清“上”与“下”的“交织关系”,在“上”时自我鞭策、时刻警醒,在“下”时毫不气馁、力争上游。

 “ 能上” 要警惕向“ 下” 。某些领导干部身居要职之后,“在其位不谋其职”,选择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任由甜言蜜语、糖衣炮弹向自己袭来,随后在政治上、在行为上出了问题,对当地的事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规定》中明确指出了 15 种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情形,从政治上、行为上、纪律上都为领导干部定下了“硬杠杠”。因此,各级党员干部不能因为自身

 “能上”或者“在上”就高枕无忧,放低了自我要求,放宽了自我约束,从而被列为向“下”的典型。“能上”或者“在上”的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因“上”而一叶障目,要常对标对表检查自身是否处在向“下”的情形当中,反求诸己是否有未在规定情形但却做得不够到位的情况。摒弃“官本位”思想,发挥好统筹兼顾和见微知著的本领,在为民生、为经济、为党建等领域找准方法路径,以“高招”破题,诠释好“能上”的担当,鞭策自身继续保持向“上”的动力,争取“更上一层楼”。

 “ 能下” 要力争向“ 上” 。“下”不是惩戒,“下去”也并不等同于履历上的“劣迹”。因此,党员干部切莫因为在“下”就“破罐子破摔”,丧失了干事创业的动力。让谁“下”、“下”到哪儿是组织正确把握适宜的情形,结合实际充分研判做出的决定,所以“下”者要“下”得服气,准确认识到自身不足,正确看待进退留转。被调整之后的党员干部要有勇气、有心气接受“回炉重造”,匡正自身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同歪风邪气划清界限,并在组织安排的谈心谈话中认真审视自己,剖析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改正。同时,要有身虽“下”但心不“下”的干事热情,葆有广阔的视野,站在一定的高度看问题、想问题,在提供的平台和合适的岗位上重新激活个人的实干热情,焕发激情活力,竖起“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的旗帜,大有作为,以真抓实干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下”的党员干部要有不“一直下”的志气,厚积薄发,

 力争向“上”,从而坚决撕掉“庸者”标签,贴上“能者”勋章。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和“能下”并不是绝对的,“上”了也有可能“下”,而“下”了也有可能“上”。党员干部切莫因为一时之“上”而心浮气躁,也切莫因为一时之“下”而心烦意乱,“能上”者要常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警惕向“下”,“能下”者要有焕发事业第二春的激情和勇气,形成“上”与“下”之间的同频共振,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政治氛围。

 集体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

 第二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颁布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要解决好“下”的问题,有效发挥以“下”促“上”的正向效应,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保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标准、上有阶梯”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

 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深入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分层级、分领域、分岗位设定干部“下”的标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制度面前一视同仁,讲原则不讲照顾,只有以严的制度、厉的手段把那些不想干事、不敢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人清除出党的干部队伍,才能真正把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选出来、送上去,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依据、上有道理” 。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拿出科学精准的考核结果。《规定》第五条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要将考核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现场考察干部担当本领、担当精神,对在疫情防控最前沿、矛盾调处第一线等急难险重岗位的具体表现进行全程纪实,注重在家庭访、邻里访、社区访中识别干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有效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情况、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综合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严格

 执行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等操作规程,做到规定动作一步不漏、程序严密不留隐患,使干部“下”的服气,“上”的硬气,只有让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让位子,才能让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有位子,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保障、上有劲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对“下”的干部要通过回访、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引导重怀热忱投入新的岗位。要加强跟踪回访,充分利用考核考察、调研督查等时机,注重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了解“下”的干部现实表现,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做到“板子”打得下,“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进而减轻干部群体对被调整的抵触心理,促使干部始终保持高涨的热情和干劲,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

 学习 2 2022 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体会心得

 第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难题,一直将建立能上能下制度机制摆在重要位置。2015 年 6 月 2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时隔七年,《规定》再次完善,着力以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 七年之变” ,变的是范围,不变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成果,扩充了覆盖范围,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一并纳入,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定》,做到慎独、慎初、慎微,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 七 年之变” ,变的是细则,不变的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恒心。干部能上能下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

 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退休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问题;任期制的实施,限制了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上的任职时间;《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几个问题的通知》探索以德才表现为标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迈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而今,《规定》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广大党员干部当对照《规定》,时刻检视自身,要有“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党和国家事业越是繁荣发展,任务越是艰巨、挑战越是频发、矛盾越是集中,越是要勤于学习、不断进步、完善自我。

 “ 七年之变” ,变的是激励,不变的是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信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2018 年 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个重要的导向和目标。新修订的《规定》更是明确指出要“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明确“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并且“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广大党员干部要用敢于担当作为的态度和行动,在攻坚克难中锤炼解决问题、应对挑

 战的本领,勇挑重担子、敢啃硬骨头、能接烫山芋,在新征程上创造新的业绩。

 研读 2 2022 年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感悟心得

 第四篇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镜”“尺”,对标对表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

 以《规定》为“ 护盾” ,撑自身之“ 腰杆”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规定》的第十三条提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

 《规定》的这一条内容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广大领导干部要敢探索、勇创新,摒弃工作中存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

 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决不是违纪违法干部的“挡箭牌”。

 以《规定》为“ 明镜” ,正自身之“ 衣冠” 。《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并在第五条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身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规定》为“ 标尺” ,量自身之“ 长短” 。《规定》第二条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深刻论述,其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 20 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树起了时代标杆。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注重实际、实事求是,掌握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要讲规矩、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

 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规定》研读心得

 第五篇

 党员干部是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选人用人的标尺,切实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干得好的“有位子”,对干得不好的“打板子”。

 整治“ 混日子” ,让其“ 丢位子” 。党员领导干部一路走来,无论是组织培养还是选举任免,确属不易,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没有优胜劣汰的机制保障,干部队伍必然缺少活力,《规定》重在让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作组织调整,让该“上”的干部及时“上”得去,让该“下”的干部随时“下”得来,主角随时转配角,配角也可成主角,警示各级干部时刻保持“赶考”状态,防止一些“南郭先生”滥竽充数,装腔作势“混日子”,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丢位子。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不仅要把好干部选上来,也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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