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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通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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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通用文档】

 

 2022 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 第 第 1 1 篇,共 6 6 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党员干部都是上得多、下得少。且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上”是好事,“下”是坏事,因而争先恐后往“上”走,对向“下”却唯恐避之不及。《规定》的修订出台,打破了“上”与“下”之间的隔阂,在“上”者也会因为 15 种情形之一而调“下”,在“下”者也会因为表现突出实现向“上”走。党员干部应当正确看待“上与下”之间的良性循环,理清“上”与“下”的“交织关系”,在“上”时自我鞭策、时刻警醒,在“下”时毫不气馁、力争上游。

 “ 能上” 要警惕向“ 下” 。某些领导干部身居要职之后,“在其位不谋其职”,选择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任由甜言蜜语、糖衣炮弹向自己袭来,随后在政治上、在行为上出了问题,对当地的事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规定》中明确指出了 15 种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情形,从政治上、行为上、纪律上都为领导干部定下了“硬杠杠”。因此,各级党员干部不能因为自身

 “能上”或者“在上”就高枕无忧,放低了自我要求,放宽了自我约束,从而被列为向“下”的典型。“能上”或者“在上”的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要因“上”而一叶障目,要常对标对表检查自身是否处在向“下”的情形当中,反求诸己是否有未在规定情形但却做得不够到位的情况。摒弃“官本位”思想,发挥好统筹兼顾和见微知著的本领,在为民生、为经济、为党建等领域找准方法路径,以“高招”破题,诠释好“能上”的担当,鞭策自身继续保持向“上”的动力,争取“更上一层楼”。

 “ 能下” 要力争向“ 上” 。“下”不是惩戒,“下去”也并不等同于履历上的“劣迹”。因此,党员干部切莫因为在“下”就“破罐子破摔”,丧失了干事创业的动力。让谁“下”、“下”到哪儿是组织正确把握适宜的情形,结合实际充分研判做出的决定,所以“下”者要“下”得服气,准确认识到自身不足,正确看待进退留转。被调整之后的党员干部要有勇气、有心气接受“回炉重造”,匡正自身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同歪风邪气划清界限,并在组织安排的谈心谈话中认真审视自己,剖析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改正。同时,要有身虽“下”但心不“下”的干事热情,葆有广阔的视野,站在一定的高度看问题、想问题,在提供的平台和合适的岗位上重新激活个人的实干热情,焕发激情活力,竖起“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的旗帜,大有作为,以真抓实干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下”的党员干部要有不“一直下”的志气,厚积薄发,

 力争向“上”,从而坚决撕掉“庸者”标签,贴上“能者”勋章。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能上”和“能下”并不是绝对的,“上”了也有可能“下”,而“下”了也有可能“上”。党员干部切莫因为一时之“上”而心浮气躁,也切莫因为一时之“下”而心烦意乱,“能上”者要常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警惕向“下”,“能下”者要有焕发事业第二春的激情和勇气,形成“上”与“下”之间的同频共振,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政治氛围。

 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感悟心得

 第 第 2 2 篇

 党员干部是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选人用人的标尺,切实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干得好的“有位子”,对干得不好的“打板子”。

 整治“ 混日子” ,让其“ 丢位子” 。党员领导干部一路走来,无论是组织培养还是选举任免,确属不易,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没有优胜劣汰的机制保障,干部队伍必然缺少活力,《规定》重在让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作组织调整,让该“上”的干部及时“上”得去,让该“下”的干部随时“下”得来,主角随时转配角,配角也

 可成主角,警示各级干部时刻保持“赶考”状态,防止一些“南郭先生”滥竽充数,装腔作势“混日子”,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丢位子。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不仅要把好干部选上来,也要把差干部拿下去,谁在混日子就摘谁的“帽子”,让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岗位职责,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增强干事创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挤压“混日子”干部的生存空间,铲除“混日子”干部生存的土壤,让“混日子”干部面临“下课”的结局,倒逼领导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担当才“ 有位” ,无为必“ 无位” 。人岗相适,岗位就该发挥岗位的功能。习近平同志在河北正定县担任县委书记时提到,“衡量一个干部的好与差,就是看他能不能办实事,能不能打开局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会形成“千里马”竞相奔腾的正向激励效应,“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组织部门作为选人用人的“守门员”,肩负着为党和人民选拔优秀干部、为宏图伟业输送“源头活水”的重大任务,及时发现能干会干肯干的干部,量能用材、用得其所,将他们放在最合适的位置,对担当者既要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到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挂职锻炼、交流学习,又要鼓励担当者到重大斗争一线、到艰巨复杂的地方历练摔打,让担当者有甜头、有奔头。“为官不为”者,不但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还“占着位置不干事”,吃不起苦、受不住累,贪图安逸不作为、忍受不了

 急难险重、担受不了压力责任,无担当不成事,越是急难险重,越看干部担当,让无为者“无位”,引领干部“竞相为”,推动干部“勤作为”。

 打破“ 铁交椅” ,常坐“ 小板凳” 。“能上能下”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髙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需要,有的领导干部身居高位,常年“占山为王”不挪窝,习惯“养尊处优”熬日子,工作中没有任何闯劲和想法,稳坐“铁交椅”,久而久之,滋生出“官本位”思想,全然忘记自己是人民的“勤务兵、服务员”身份,干群关系距离越来越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像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一样,从不留恋“铁交椅”,而是始终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常与人民群众一起同坐“小板凳”。正因为如此,《规定》的出台,明确了“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通过“能上能下”的制度约束,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铁交椅”思想少一些、“小板凳”的情结多一些,用“德能勤绩廉”的髙标准始终作为工作的尺度,不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始终经受住人民群众的检验和评判,以有所作为、勇往直前、真干实干的底气,赢得百姓的“点赞”。

 2 2022 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读心得

 第 第 3 3 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颁布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要解决好“下”的问题,有效发挥以“下”促“上”的正向效应,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保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标准、上有阶梯”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深入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分层级、分领域、分岗位设定干部“下”的标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制度面前一视同仁,讲原则不讲照顾,只有以严的制度、厉的手段把那些不想干事、不敢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人清除出党的干部队伍,才能真正把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选出来、送上去,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依据、上有道理” 。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拿出科学精准的考核结果。《规定》第五条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要将考核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现场考察干部担当本领、担当精神,对在疫情防控最前沿、矛盾调处第一线等急难险重岗位的具体表现进行全程纪实,注重在家庭访、邻里访、社区访中识别干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有效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情况、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综合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严格执行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等操作规程,做到规定动作一步不漏、程序严密不留隐患,使干部“下”的服气,“上”的硬气,只有让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让位子,才能让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有位子,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保障、上有劲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对“下”的干部要通过回访、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引导重怀热忱投入新的

 岗位。要加强跟踪回访,充分利用考核考察、调研督查等时机,注重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了解“下”的干部现实表现,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做到“板子”打得下,“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进而减轻干部群体对被调整的抵触心理,促使干部始终保持高涨的热情和干劲,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

 第 第 4 4 篇

 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

 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有人总结说,“ 上来容易下去难”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 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

 制度具有管根本 、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比如,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

 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群众认可。

 “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庾思。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学习领悟 2 2022 年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

 第 第 5 5 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如今,国内改革深化发展,国际局势加速变化,党员干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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