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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14篇

时间:2022-11-15 14:30:04 工作总结 浏览量:

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14篇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14篇,供大家参考。

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14篇

篇一: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延市监发〔20XX〕84号)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一)重点检查对象1.20XX年以来严重违反药品GSP的药品经营企业;2.20XX年以来屡次违反药品GSP的药品经营企业;3.20XX年以来多次被投诉举报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4.20XX年以来抽检检出不合格药品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5.委托其他企业储存、运输药品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接受委托储存、运输业务的药品批发企业;6.20XX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7.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二)重点检查内容1.药品批发企业。一是购销渠道合法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行为;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行为;是否存在伪造采购药品来源和证明文件、虚构销售流向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疫苗、中药配方颗粒等国家明令禁止经营品种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或篡改计算机系统数据,药品购销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等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在入库验收、销售出库等环节收集、校验、上传药品追溯信息。二是储运条件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温湿度系统是否按规定监测和记录数据,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贮藏条件储存、运输药品;是否在核准地址以外场所储存药品以及是否按规定对其委托储存、运输药品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和监督等。2.药品零售企业。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周边的零售药店为重点开展零售环节检查。一是药品购销渠道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回收或参与非法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行为以及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等行为。二是执业药师配备情况检查。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以及是否在岗执业等情况。三是处方药销售情况检查。对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行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疫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药品等行为。3.药品使用单位。以诊所、门诊部、卫生院等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开展使用环节检查。一是使用药品来源渠道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外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使用等行为。二是使用药品质量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假药或过期药品、配备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是否超过法定要求等行为。三是使用药品的储存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三)重点检查品种1.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等冷藏、冷冻类药品;2.含麻黄碱类、曲马多、地芬诺醋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3.疫情防控用药品;4.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等;5.高值降压降糖类、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等纳入医保药品。二、检查时间及方式(一)检查时间。20XX年5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二)检查方式及职责分工。各单位负责对本辖区药品批发、零售、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依法及时予以公开,形成有效震慑。三、有关要求各单位要在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并于10月15日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格(附件)报送县局药械保化股。总结包括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论文格式重要点

  1.论文格式——题目:题目应当简明、具体、确切地反映出本文的特定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字,如果题目语意未尽,用副题补充说明。

  2.论文格式——作者:署名的作者只限于那些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研究工作、做出主要贡献,并了解论文报告的全部内容,能对全部内容负责解答的人。其他参加工作的人员,可列入附注或致谢部分。

  3.论文格式——摘要: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有数据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摘要一般200-300字.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4.论文格式——正文:论文中的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等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图2-1;表2,表3-2;附注:1);文献;式(5),式(3-5)等.具体要求如下;

  4.1论文格式——图:曲线图的纵.横坐标必须标注量、标准规定符号、单位(无量纲可以省略),坐标上采用的缩略词或符号必须与正文中一致。

  4.2论文格式——表:表应有表题,表内附注序号标注于右上角,如“xxx1)”(读者注意:前面“”引号中的实际排版表示方式应该是“1)”在“xxx”的右上角),不用“﹡”号作附注序码,表内数据,空白代表未测,“一”代表无此项或未发现,"0"代表实测结果确为零。

  4.3论文格式——数学、物理和化学式:一律用“.”表示小数点符号,大于999的整数和多于三位的小数,一律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不用千位擞“,”,小于1的数应将0列于小数点之前。例如94,652应写成94652;.319,325应写成0.314325。

  应特别注意区分拉丁文、希腊文、俄文、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标明字符的正体、斜体、黑体及大小写、上下角,以免混同。

  4.4论文格式——计量单位:论文中使用的各种量、单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标准gb3100-82,gb3101-82,gb3102/1-13-82等的规定.单位名称和符号的书写方式,一律采用国际通用符号。没有相应符号的非物理量单位可使用中文(如“件”、“台”、“人”等),它们可以与其他单位的符号构成组合单位(如“件每秒”的符号为“件/s”)。

  

篇二: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XX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XX县201*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力度,规范辖区内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秩序,根据《XXX201*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XXXXXX[201*]XX号)文件的要求,201*年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为使辖区内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根据《XXX201*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我局制定了专项检查计划,并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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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突出检查重点,全力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确保专项检查全面覆盖辖区内所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基础上,我局突出整治重点,确定了X家麻黄碱复方制剂批发企业、城区X家麻黄碱复方制剂单体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以经营企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是否超数量销售,是否从正规渠道的购进为重点,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讲解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各相关企业坚决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准过票、挂靠经营,不准批量销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从具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的企业购进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的规定,必须做好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X台次,检查了辖区内X家麻黄碱复方制剂批发企业、X家麻黄碱复方制剂零售企业。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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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企业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了辖区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使用安全,促进特管药品在全县流通领域的规范管理,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但是极少数经营企业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购销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现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其严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分类管理和做好该类药品的销售登记,以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

  扩展阅读: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开展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毒品。根据市局、县禁毒办的统一部署,*县开展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现将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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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使企业认清当前我国的毒品形势,了解违规销售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及时修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销售和使用行动,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在全面加强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有无按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有无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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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有无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是否包括药品名

  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有无在店堂内悬挂张贴有关提醒标识、标语。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264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6家次。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及时修订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制作了有关提示标语,并悬挂于店堂,设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专账登记,单次销售不超过两个最小包装。一家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未核实并登记购买者身份证,或者登记的身份证不实;一家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处方药,

  三是部门联合,加强培训。多次与公安局缉毒大队联系,提供涉药单位名单,协助公安局制定备案表格,帮助公安发放宣传材料。并于10月份召集药店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员,参加我局和县公安局联合举办的含麻黄碱类药品管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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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网站、微博、短信、报纸、QQ互动群等多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新规定,向老百姓普及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需凭身份证,单次购买不超过2盒等知识。同时拓宽群众投诉举报途径,进一步加强社会举报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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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一、药品流通监管主要方式

  〔一〕药品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二〕药品监管方式

  日常监管:例行的,内容较为全面的监督检查,有频次要求

  专项检查:根据市场状况,上级和本局安排的内容一致的、有针对的监督检查,集中力量完成

  协查:根据其他地区食药监管理局以及其他部门的来函来电来人的要求,针对某一项特定内容的现场调查并回复调查结果

  投诉举报的调查:根据来电来函来人网络等媒体反映的问题,组织有针对性的调查,查实事情真相,回复调查结果,查处违法行为。

  〔三〕检查要求

  检查要求: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持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恪守依法、廉洁、公正、客观的原那么,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允许其申辩,涉及当事人秘密,应当保密,遵守检查程序和检查纪律,实行监管痕迹化,对所承当的检查内容负责。

  〔四〕检查流程

  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前,应根据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时间等。现场检查流程如下:

  二、假药劣药及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管

  〔一〕什么是假药劣药

  1、假药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当中对假药的定义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

  售假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

  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

  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劣药的定义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

  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

  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

  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生产批号的;

  3、销售假药劣药应承当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药品管理法》第九章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撤消《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消《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企业单位的直接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还有一种资格罚,即《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如何鉴别盗用和编造批准文号的假药1、编造和盗用批准文号假药的定义合法企业生产的药品按假药论处的:这样的数量极少,需要药品检验机制进行检验或者进行工艺核查。盗用别人的批准文号或者编造批准文号的假药。尽管有的需要经过检验定性,但多数通过外观检查能够发现疑点,占市场流通假药的90%。非药品冒充药品:这个看有没有“国药准字〞四字就行。2、假药的流通途径编造或者盗用批准文号,靠广告虚假宣传,以代销形式在零售店销售。疑难病、慢性病、添加违禁成份、偷换包装,通过零售药店和邮寄销售。假冒知名企业产品,,以走票形式,靠商业贿赂,在医院销售。农村诊所为假药高发区。通过互联网销售假药的类型〔1〕声称以治疗哮喘和风湿性关节炎为主的假药;〔2〕声称以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疾病为主的假药;〔3〕以治疗癌症和风湿为主的假药。3、对于盗用批准文号假药的识别一看药品名称二看批准文号2002年1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统一换发并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格式的通知》,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如果是化学药品一位数字就是H,中药就是Z,药用辅料是F,

  体外化学诊断试剂T,进口分包装药品J,生物制品S,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的保健药品B。这八位数字的前两位代表区域代码,他的编排规律可以看下面这个表,显示的比拟清楚明了

  看一个案例四看功能主治和适应症五看成份和警示语六看包装方式其他鉴别假药的方法2、闻:主要是闻气味。如地奥心血康胶囊,真品有浓腥臭味,假品大多为芳香。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具有大蒜或腌菜臭味。合成鱼腥草素片具鱼腥草臭味。头孢氨苄胶囊,用手捻药粉有皮蛋臭味。3、尝:尝胶囊内容物味道。如快克胶囊,真品味苦,假品味涩。阿莫西灵胶囊,真品味微苦,假品有玉米淀粉味。,4、试:如复方新诺明片易燃烧,假品不燃〔三〕药品购进渠道和流向的监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处分种类:没收;并处分款;撤消许可证法律依据:

  1.《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消《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篇四: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01某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201某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某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01某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刘锋局长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扎实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的市场秩序,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努力完成市局《201某年工作要点》的重要精神,不断完善药品流通市场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违规药品经营企业整治,进一步加大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积极强化我市药品安全建设工作,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现将我市201某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不断完善药品流通市场建设工作。全市共设置药品经营企业1431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63家,药品连锁企业4家,药品连锁门店486家,零售企业878家。201某年我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83家,其中,县级以上33家,县级以下50家。完成药品经营企业变更78件。二、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整治。市局将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整顿重点,摸清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各项基本情况及经营现状,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了重点监管。(一)下发了《201某年临汾市GSP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通过认证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按照GSP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规范、有序地发展。截至目前,共现场检查101家药品零售企业,91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10家药品零售企业限期整改。

  印发了《201某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的GSP认证跟踪检查原则,巩固了GSP认证成果,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了药品经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关于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领域专项检查的通知》(临食药监【97】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进渠道和销售流向,对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此类药品,非处方药是否按规定销售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三)对全市疫苗质量开展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疫苗的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按照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市局立即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下发了《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疫苗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具有疫苗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疫苗的购进、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了疫苗的购进、销售、使用情况;疫苗的储存、养护情况;疫苗的储存、运输设施的保养、检查及使用情况;专职从事疫苗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履行职责情况;疫苗的购进验收、出库符合、销售等记录的规范、真实性及保管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了全市疫苗质量安全。(四)严格药品广告监测。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文件精神和省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科及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及时转发了有关文件,并结合省局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和临汾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检查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为契机,推动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求各县(市、区)局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工商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认

  识,并积极参加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行动,教育企业自觉依法诚信经营,逐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促进广

  告的规范和药品市场的净化。对省局下发的有关违法广告的文件高度重视,均及时进行了转发,按市局

  要求,对临汾全市范围内涉及违法广告的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临汾市百姓阳光大药房(3个违法药品广告)、临汾市尧都区正源堂大药房(1个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临汾市尧都区新康盛大药房(2个违法药品广告)、临汾市尧都区康福瑞大药房(1个违法药品广告)、存在销售违法食品药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药品的问题,对所涉及品种均采取了下架停售强制措施。对发布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特研牌脑塞通丸、天通宁舒筋活络丸、同仁骨黄金、天泰骨刺片、特灵眼药)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五)严抓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药品流通领域的关键环节,抓好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是保证药品流通领域质量控制的关键。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通知》(晋食药监市【201某】330号),我科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搞好药品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了种种问题:1、执业药师“挂名”不在岗。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擅自增减仓库面积。3、冷库没有正常使用。4、超范围经营。5、没有开展或没有完全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工作。6、在库药品存在票、帐、货不

  符的情况。7、库区管理混乱等等。截止目前,市局市场科共办理案件5起,出动405人次,共处罚没款1.917万元。三、积极组织开展行风政风活动。在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宣传活动,以多种宣传形式对公众、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普及法律常识方面进行了强化,并要求他们在工作和生活当中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还多次代表市局答复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并随市局按时做客临汾广播电台“9.30行风直播”,现场为群众答疑释

  惑,得到了临汾市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认可和好评。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扩展阅读:某某县201某年药械市场监管工作总结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某年药械市场监管工作总结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我局强化药械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类药械专项

  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药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一、加强药械日常监管年初以来,根据年初制定的药械市场监管计划,坚持不懈抓药械市场日常

  监管工作。(一)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一是严厉打击违规购进、储存及

  经营使用药械行为,重点对不按照储存条件保存药品、药品超过有效期不及时下柜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二是对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和百货店、保健食品店非法经营药械行为进行整顿。

  (二)加强药械购销管理。一是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不按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对部分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二是加大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摊点整顿力度,打击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食药同源中药材和擅自配制制剂的行为。

  (三)加强医疗器械专营店、成人用品店检查。对辖区内5家医疗器械专营店(含体验店4家)、7家成人用品店进行检查,规范其经营和广告行为。

  (四)加强村卫生所室监管。针对村卫生所室药械管理较差的实际情况,2月份以来,在对去年检查的卫生所室回访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村卫生所室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面,对2个村卫生所室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积极查处违规贮存药械经营行为。对江边、物茂、黄瓜园等气温较高乡镇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药械贮存情况进行检查,对江边乡卫生院不按规定贮存冷处药品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六)加强基本药物监管。重点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单位、批发企业的购进、储存及经营使用行为进行检查。

  二、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抓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一是积极起草《某某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职能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二是做好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动员会筹备工作,按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协助县人民政府把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三是积极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将有关资质材料、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情况等纳入档案内容,力图将全县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逐一建档,做到一店(单位)一档,全面强化痕迹监管。四是结合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对有关工作进行分解成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加以落实;五是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全县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进行了药房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提出了规范化药房建的设质量和期限要求。六是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工作范围。充分利用九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和群众赶集日,采取广播宣传、农村花灯文艺演出、发放宣传材料、广播、板报、简报、展板、悬挂横幅和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药品安全示范县相关工作宣传报道。共印制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播发专项整治新闻3条,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农村花灯文艺演出10场,展出宣传展板4版。三、积极开展各类药品专项检查工作一是按《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某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某政办发201某8号)要求,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节日期间药械市场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在元旦、春节、州庆、劳动节等节前,对医疗机构、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四是开展化妆品冒充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监督检查。六是联合卫生局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八是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领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九是按楚食药监电、楚食药监

  通、楚食药监稽通等文件精神,对力源补肾丸、益精补肾丸等假劣药品进行市场稽查。

  四、强化GSP执行力度,积极开展跟踪检查以药品进货检查验收、陈列摆放、检查养护和单轨制处方药销售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重要档案建立等环节为重点开展GSP跟踪检查。截至10月31日,对14家药品经营企业给予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五、加强药械广告监测结合日常检查和各类药械专项检查,加大虚假违法药械广告监测力度。根据省、州局安排,对违规发布药械违法广告品种进行检查。同时,加大城区经常发放宣传单的街道和场所的巡查力度,向工商部门移交涉嫌违法广告案件1件。六、积极开展药械抽验工作在坚持靶向抽验原则前提下,认真开展药械抽验工作。今年,州局下达我县的药械抽验任务108批,其中,药品抽验75批,药品快速鉴别30批,医疗器械抽验3批。截至9月21日,我局已圆满完成抽验任务,1批中药材被判定为不合格药品。七、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加强供应网运行动态监管和维护,重点以非处方药零售专柜和村卫生所室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药品的购进、验收,加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稽查力度,有效地维护药品供应网络的运营。八、积极开展三项监测在8月23日举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业务培训1期,全县有103名监测员参加了培训,同时,将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不断提高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截至201某年10月31日,我县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0例。九、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全年监管工作目标,对照《某某州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

  行)》,充实和完善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档案,积极开展辖区内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意识,引导企业以诚信求生存、谋发展。

  截至201某年10月31日,通过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18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66人次,检查市场950户次,查处各类案件28件,其中简易程序23件(GSP跟踪检查当场处罚14件),一般程序5件,涉案金额9623.15元,没收违法所得2545.40元,罚没款合计28812.90元。其中,简易程序货值金额1375.90元,罚款2441.00元;一般程序货值金额8247.25元(药品8233.75元,医疗器械13.50元),罚款23826.50元,没收违法所得2545.40元,罚没款合计26371.90元。

  十、存在问题(一)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为适应新时期执法工作需要,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二)药品安全示范县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困难。由于我县财力十分有限,无法解决构建信息平台必要的经费,致使此项工作无法有效开展。(三)医疗机构药械监管还存在盲区,尤其行政村一级农村药械市场监管的覆盖面和频率还不够,监管存在盲点。(四)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仍需加强。(五)药品分类管理及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大药械市场监管的覆盖面和频率,积极探索巩固供应网的有效措施,强化日常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药械流通领域中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十一、201某年工作打算201某年,我局在做好县人民政府和州局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将重点开展一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抓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创建工作继

  续强化整顿规范药械经营使用秩序,深入开展农村药械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规范医疗机构诊断试剂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行为。(三)深入强化药品分类管理以及销售工作。(四)加大对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的监管力度。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篇五: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洪泽县中医院

  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日益关注,用药安全成为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进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根据《洪泽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药剂科成立了以分管院长朱晓华院长为组长,魏素萍、张巧龙、赵趣、倪在平、韩爱萍、曹莹、谈娟为组员的自查自评小组,药品质量是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也是医院医疗质量的保障,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整个药剂科人员都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1、药品供应和管理药剂科承担着全院药品供应工作,药库配备标准的温度调节系统及冷藏设备,以确保药存贮的质量。现有西药药品500多种,中药400多种。病区药房与各病区实行电脑联网,大大提高了对住院病人提供药的工作效率;门诊药房发药形式以敞开柜台式,使药师能够与病人面对面的交流,便于病人咨询;药品的调剂严格实行“四查十对"配药、发药双人核对制度,防止差错,以确保病人用药的安全。在全科室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我院药房药库通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验收。工作中严抓药品质量,坚持药品验收、领药、发药“三把关"制度,要求所进药品供货商提供完整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等产品合格证等资质,保证所进药品100%符合国家规定。坚持每月一次对药房、库房上架药品的质量抽查,保证所售药品的质量。强化安全管理,坚持对科内各药房每季度一次的安全、卫生大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堵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2、规范处方点评工作,积极开展临床药学结合临床实际,对每月的处方包括病历进行专项点评,无论是健全规范制度,还是一丝不苟的处方点评,都是为了切实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用药安全,这就是临床药学一切工作的目的。3、“用心”做好药物咨询我国医疗机构中医生的负担很重,没有足够的时间与患者进行沟通.作为医院的一个窗口单位,也是患者在医院就医的最后环节,药剂科各调剂室往往担负着与患者进行沟通的职责,而且往往会面对病人的苛责、

  怨气,需要解决很多的矛盾和冲突。为此2011年药剂科开展了面对患者的药物咨询服务,在服务台设置专门的药师咨询服务,以解答、分析、反馈的模式开展,期待解决患者更多的疑惑,并设主任咨询门诊,实时解决药学问题。

  4、成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组织,构建监测网络,开展多层次培训与宣传,提高ADR报告质量。ADR监测小组还通过多种形式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①定期分析、汇总ADR上报情况,反馈给临床,让临床了解此阶段我院ADR发生特点,提醒临床在用药中注意类似情况的发生,促进安全合理用药;②将上报过程中ADR发生率高的药品和发生严重的药品列为重点监测药品及时通报,提醒临床用药注意;③深入临床调查发生ADR较集中的药品,给临床提出合理用药的建议

  5、建立安全用药质量管理监督机制①、药品质控员对保证药品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的抓好药品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医院在原有的药品管理模式上,专门成立药品质量质控员,全方位督察药品管理各项工作,并制定相关职责与制度.从药品品牌选择、药品在库养护、效期管理、标识与摆放、各部门调剂使用到临床用药跟踪与质量反馈及问题处理等只要涉及到药品质量、用药安全的事情都由质量管理小组督促检查、讨论决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②、高危药品、易误用药品管理对安全用药至关重要我院紧抓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同时防范用药过程中的差错及其产生的风险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至关重要,其中高危药品和易误用药品的使用管理尤为重要,目前已越来越受到业内人员的关注。在这方面我院采取了规范与完善的管理措施,做好标识管理在全院各部门如药剂科各药房、药库及病区所有小药柜专设高危药品存放区,通过上述措施时时防范用药差错风险,处处提醒用药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患者安全用药.6、积极组织科内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了全科人员的业务素质。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都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能独立解决。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安排两次以上的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

  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以上都是围绕药品安全我院药事工作的具体措施,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绩,

  通过全县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措施我院又系统进行规划组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健全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专项整治要求

  根据洪泽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岗位质量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施和设备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供应管理、处方调剂管理、信息管理、高危药品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突发和危急事件处置管理等。明确质量管理职能与责任,定期进行监督与检查,保证质量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从而保证药品质量,达到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

  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布局设置,建立尊重病人、方便快捷、保障患者正确用药的药品发放服务流程。完善基本设施,保障用药安全和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配备与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品监控等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对中药房进行了改造.加强了药房易混淆药品、高危药品、麻醉药品、药品分类管理的标识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首要条件,而药品质量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关键之一。药品质量的好坏与医疗质量息息相关,要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管理药品的使用,必须加强对医院内部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的管理。在医院内部,从药品采购到病人使用要有一定流程。首先,严把药品进货关,坚持主渠道进药,执行江苏省药品网上统一采购。严格审核供应单位、个人以及药品的资质材料、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选择质优价廉的品种。重视药品验收,做好药品的储存与养护。其次,医院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监管,各个药房定期报告药品有效期情况,对于三个月有效期内的药品一律上报。药库组织讨论,对近效期药品,形成处理意见;再次,医院严禁退药,对于特殊情况的,要进行审批和药师审核,方能退药,这样既解决了特殊患者的用药,又避免了退药过程中药品问题.建立药房质控员,协助药房负责人专项检查药品质量,同时对药品调剂过程中的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提前预防。

  新时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应更多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和疾病痛苦,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需要.同时也要求做好各项监管工作,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做好日常供应管理的同时还得深入使用过程和环节的管理,如各科室间实行基数管理、残余量管理、空安瓿管理、批号管理等。二、做好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药品全方位安全体系,

  随着医院药学工作的转变—由传统的药品供应、调配型向药学服务型转变,要求药师不仅具有药学专业知识,还必须具备医学相关知识和沟通技能,能更好地与医师、护士沟通,参与合理用药。深入临床,协助医师作出正确的治疗决策,评估药物治疗,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针对药学安全问题及时分析定期组织培训。

  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在临床科室建立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速报制度”,一旦发现不良反应要如实填报,药剂科协助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共同做好安全合理用药的工作,这样使全院医护人员都直接参与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力地保证了药品使用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利用ADR(药物不良反应)知识,鉴别诊断药源性疾病,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及时组织培训和监管。同时还要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观,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去服务。三、做好用药安全宣传和信息工作

  以“提供药物咨询,关注合理用药“为口号,以解答、分析、反馈的模式组建一支药学团队。发现药学问题(医院增设了服务台咨询药师)及时与医师联系、及时纠正,可减少因用药不当而引起的药害事件。同时,为患者提供药物咨询,解答药物的适应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提高患者的知情度和依从性,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是保民生、保稳定的一件大事,下一步,我院将从药品安全监管的实际出发,以此次督查考核为契机,查漏补缺,落实相关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们相信,通过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实践摸索中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药事管理制度,并能持续改进力争使我院药品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及优质的药学服务。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篇六: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药品存储条件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对辖区经营使用阴凉、冷藏冷冻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216户经营使用阴凉、冷藏冷冻药品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8余人次,执法车辆112余台次,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本次检查过程中,辖区业户均能按照规定要求储存药品,规范建立温湿度控制记录制度,业户购货随附单据及查验台账均能真实有效保存、记录。二、重点检查项目(一)药品经营企业1.是否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各个存储环节温湿度(温度)记录是否完整、有效,记录是否按规定归档保存。2.是否根据规模配备相应的阴凉(阴凉柜、阴凉区)、冷藏冷冻(冰箱、冷藏柜)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3.经营企业是否对配备的阴凉、冷藏冷冻药品储运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转。零售企业阴凉、冷藏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是否配备温

  度计,温度监测是否有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4.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有真实、完整、可追溯的冷链运输

  交接记录。包括启运时间、运输方式(工具)、在途温度、到达温度、到达时间、冷链运输员及收货人签字等,对不符合储存运输条件的冷藏冷冻药品是否拒收,并按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5.从事冷藏冷冻药品收货、验收、陈列、储存等岗位工作的人员是否接受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相关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能否在工作中落实到位。

  (二)医疗卫生机构1.医疗卫生机构是否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各个存储环节温湿度记录是否完整、有效,记录是否按规定归档保存。2.是否根据规模配备相应的阴凉(阴凉柜、阴凉区)、冷藏冷冻(冰箱、冷藏柜、冷库)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规范了经营使用阴凉、冷藏冷冻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阴凉、冷藏冷冻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确保经营使用的药品按照说明书要求的贮藏条件进行存放。

  

篇七: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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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

  洪泽县中医院

  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日益关注,用药安全成为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进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根据《洪泽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药剂科成立了以分管院长朱晓华院长为组长,魏素萍、张巧龙、赵趣、倪在平、韩爱萍、曹莹、谈娟为组员的自查自评小组,药品质量是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也是医院医疗质量的保障,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整个药剂科人员都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1、药品供应和管理药剂科承担着全院药品供应工作,药库配备标准的温度调节系统及冷藏设备,以确保药存贮的质量。现有西药药品500多种,中药400多种。病区药房与各病区实行电脑联网,大大提高了对住院病人提供药的工作效率;门诊药房发药形式以敞开柜台式,使药师能够与病人面对面的交流,便于病人咨询;药品的调剂严格实行“四查十对”配药、发药双人核对制度,防止差错,以确保病人用药的安全。在全科室的共同努力下,201*年我院药房药库通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验收。工作中严抓药品质量,坚持药品验收、领药、发药“三把关”制度,要求所进药品供货商提供完整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等产品合格证等资质,保证所进药品100%符合国家规定。坚持每月一次对药房、库房上架药品的质量抽查,保证所售药品的质量。强化安全管理,坚持对科内各药房每季度一次的安全、卫生大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堵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处方点评工作,积极开展临床药学结合临床实际,对每月的处方包括病历进行专项点评,无论是健全规范制度,还是一丝不苟的处方点评,都是为了切实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用药安全,这就是临床药学一切工作的目的。3、“用心”做好药物咨询我国医疗机构中医生的负担很重,没有足够的时间与患者进行沟通。作为医院的一个窗口单位,也是患者在医院就医的最后环节,药剂科各调剂室往往担负着与患者进行沟通的职责,而且往往会面对病人的苛

  责、怨气,需要解决很多的矛盾和冲突。为此201*年药剂科开展了面对患者的药物咨询服务,在服务台设置专门的药师咨询服务,以解答、分析、反馈的模式开展,期待解决患者更多的疑惑,并设主任咨询门诊,实时解决药学问题。4、成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组织,构建监测网络,开展多层次培训与宣传,提高ADR报告质量。ADR监测小组还通过多种形式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①定期分析、汇总ADR上报情况,反馈给临床,让临床了解此阶段我院ADR发生特点,提醒临床在用药中注意类似情况的发生,促进安全合理用药;②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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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中ADR发生率高的药品和发生严重的药品列为重点监测药品及时通报,提醒临床用药注意;③深入临床调查发生ADR较集中的药品,给临床提出合理用药的建议5、建立安全用药质量管理监督机制①、药品质控员对保证药品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的抓好药品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医院在原有的药品管理模式上,专门成立药品质量质控员,全方位督察药品管理各项工作,并制定相关职责与制度。从药品品牌选择、药品在库养护、效期管理、标识与摆放、各部门调剂使用到临床用药跟踪与质量反馈及问题处理等只要涉及到药品质量、用药安全的事情都由质量管理小组督促检查、讨论决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②、高危药品、易误用药品管理对安全用药至关重要

  我院紧抓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同时防范用药过程中的差错及其产生的风险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至关重要,其中高危药品和易误用药品的使用管理尤为重要,目前已越来越受到业内人员的关注。在这方面我院采取了规范与完善的管理措施,做好标识管理在全院各部门如药剂科各药房、药库及病区所有小药柜专设高危药品存放区,通过上述措施时时防范用药差错风险,处处提醒用药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患者安全用药。

  6、积极组织科内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了全科人员的业务素质。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都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能独立解决。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安排两次以上的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

  都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以上都是围绕药品安全我院药事工作的具体措施,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绩,通过全县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措施我院又系统进行规划组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专项整治要求

  根据洪泽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岗位质量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施和设备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供应管理、处方调剂管理、信息管理、高危药品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突发和危急事件处置管理等。明确质量管理职能与责任,定期进行监督与检查,保证质量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从而保证药品质量,达到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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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布局设置,建立尊重病人、方便快捷、保障患者正确用药的药品发放服务流程。完善基本设施,保障用药安全和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配备与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品监控等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对中药房进行了改造。加强了药房易混淆药品、高危药品、麻醉药品、药品分类管理的标识管理。

  医疗质量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首要条件,而药品质量是保证医疗质量的关键之一。药品质量的好坏与医疗质量息息相关,要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管理药品的使用,必须加强对医院内部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的管理。在医院内部,从药品采购到病人使用要有一定流程。首先,严把药品进货关,坚持主渠道进药,执行江苏省药品网上统一采购。严格审核供应单位、个人以及药品的资质材料、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选择质优价廉的品种。重视药品验收,做好药品的储存与养护。其次,医院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监管,各个药房定期报告药品有效期情况,对于三个月有效期内的药品一律上报。药库组织讨论,对近效期药品,形成处理意见;再次,医院严禁退药,对于特殊情况的,要进行审批和药师审核,方能退药,这样既解决了特殊患者的用药,又避免了退药过程中药品问题。建立药房质控员,协助药房负责人专项检查药品质量,同时对药品调剂过程中的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提前预防。

  新时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应更多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和疾病痛苦,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需要。同时也要求做好各项监管工作,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做好日常供应管理的同时还得深入使用过程和环节的管理,如各科室间实行基数管理、残余量管理、空安瓿管理、批号管理等。二、做好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药品全方位安全体系,

  随着医院药学工作的转变由传统的药品供应、调配型向药学服务型转变,要求药师不仅具有药学专业知识,还必须具备医学相关知识和沟通技能,能更好地与医师、护士沟通,参与合理用药。深入临床,协助医师作出正确的治疗决策,评估药物治疗,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针对药学安全问题及时分析定期组织培训。

  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在临床科室建立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速报制度”,一旦发现不良反应要如实填报,药剂科协助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共同做好安全合理用药的工作,这样使全院医护人员都直接参与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力地保证了药品使用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利用ADR(药物不良反应)知识,鉴别诊断药源性疾病,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及时组织培训和监管。同时还要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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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去服务。三、做好用药安全宣传和信息工作

  以“提供药物咨询,关注合理用药“为口号,以解答、分析、反馈的模式组建一支药学团队。发现药学问题(医院增设了服务台咨询药师)及时与医师联系、及时纠正,可减少因用药不当而引起的药害事件。同时,为患者提供药物咨询,解答药物的适应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提高患者的知情度和依从性,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是保民生、保稳定的一件大事,下一步,我院将从药品安全监管的实际出发,以此次督查考核为契机,查漏补缺,落实相关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们相信,通过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实践摸索中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药事管理制度,并能持续改进力争使我院药品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及优质的药学服务。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上传件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自201*年1月,我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区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监管力度,使我区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年-月-日,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食药局局长任副组长,工商、公安、食药、卫生、发改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下发了《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提出了整治措施和具体要求,为更加有效的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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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执法机制201*年5月8日,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区食药、卫生、公安、工商、发改局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召开了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会议确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药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下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使各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合理调动执法资源,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共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3次,研究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并根据各阶段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4次,制定下发了《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居民消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政府印发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

  三、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

  在药品经营企业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基础,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超范围经营、挂靠走票经营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在整顿行动中,我区始终把药品安全有效放在第一位,截止目前开展专项检查40余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10起,责令整改2家,收缴罚款9800元。(二)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实行对医疗机构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截至目前,我区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1家大型医疗机构、7家乡镇卫生院、93家个体诊所和私立医院进行常规检查,区食药局会同卫生局开展了抗菌药物、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联合检查,转发了《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定(试行)》。通过检查,梳理出一些违法违规单位,下半年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对这些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购销凭证、药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件发生,我区通过制作相关展版、发放宣传图片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制定并下发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全区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定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促进了我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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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初期,我区就非常重视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坚持“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加强基层、全面参与”的原则,制定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体系和信息收集、评估、启动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处理得当,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强化基本药物监管

  为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依据国家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区把基本药物监管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重点对基本药物配送、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建立并完善了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的基础档案。

  (六)加强药品购销渠道管理

  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区集中整治药品流通环节“挂靠经营”和“走票”工作方案》,在辖区药品流通领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和“走票”专项整顿工作。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1家,药品零售企业199家。严格规范了药品流通环节的购销渠道,切实杜绝了药品非法购销市场形成和蔓延,从流通环节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1、药品流通领域抗菌药物专项整治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用药安全,合理、安全使用抗菌药物及其他处方药,规范辖区药品流通领域各企业的经营行为,区食药局于201*年3月23日组织召开了“药品流通领域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制定了《区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2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抗菌药物及其他处方药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宣传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正确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有效杜绝了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区食药局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条款,研究安排部署我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把有关文件印发给各食药监督办和药品经营企业。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重点打击药品经营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检查中,一经发现上述产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一律予以停止销售和使用。通过开展拉网式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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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212家,存在有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企业2家;检查基层医疗机构13家,民营医疗机构9家,未发现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

  3、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渠道非法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我区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联合食药、公安、工商在辖区内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渠道进行销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为切实取得实效,区食药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邮政局、物流公司进行随机抽查,此次联合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执法车辆3台,抽查辖区内邮政支局4家,均未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非法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4、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环节的秩序,提高中药饮片质量,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区食药局组织稽查队和监督办执法人员对辖区105户中药饮片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的项目有销售的中药材是否符合药用标准,是否标明药材产地;是否存在从事中药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采购中药饮片渠道是否合法等情况。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使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的购销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用药安全。

  5、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自年初开始,我区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613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区食药局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共检查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批发企业12户次。药品零售企业126家,出动执法人员224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通过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6、开展了自治区药监局要求停止销售的药品的专项检查

  区食药局按照自治区局、市局的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停止销售“冠心保软胶囊”等13种广告违法药品、葛兰素史可公司生产的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假劣药品“十珍排毒强肾胶囊”、“本草降脂灵胶囊”、“十珍前列贴”、“固精根胶囊”、“活肾健阳胶囊”、“诺康舒眠宁”等专项检查工作

  半年来,我区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12家,累计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共计373家次,检查医疗机构101户次,检查覆盖率100%,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执法车辆480台次,查处案件14起,罚没款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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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宣传和信息工作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区制定了《区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使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一些重大的整治活动和联合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双重作用,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得民心、顺民意的为民工程,促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截止目前,我区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出动宣传人员81人次,出动宣传车12台次,发放《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4500余份。

  七、投诉举报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区食药局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起,立案查处2起,结案1起。

  八、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工作为做好全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食药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区食药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印发了“区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参考指标”。在201*年4月27日召开的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区长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18个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201*年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状》。区食药局分别与医药企业签订了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逐步形成“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篇八: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订了《xx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认真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促进了我县药械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现就我县药械安全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市局《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隐患大排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我县药械市场形势,制定了检查计划,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逐一排查。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未发现问题;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家,其中发现一家存在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12家,未发现问题;检查两家医院制剂室,其中发现一家制剂室成品库中存放的两种制剂未按规定温度保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医疗机构19家,其中有一家医疗机构药库中存放的一种药品未按规定温度保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发现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贮备的防护服和医用口罩为无注册证产品,已责令其退回市疾控中心,同时更换合格产品。二、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等的专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201*年下半年至今,我局共抽验药品51批次,共检验出14批次不合格药品,其中,抽验发现防控甲流的不合格药品“银黄颗粒”一批次,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三、结合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计生药械在我县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90余台次,督查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单位240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计生药械市场秩序,确保了计生药械安全有效。

  四、结合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药店销售的标示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万通筋骨贴一例,批准文号吉卫健用字(201*)008号,我局按照要求已上报市局。

  五、在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中,我局接到市局《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假药的函〉的通知》。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按照《附件》假药流向表中所涉我县的购药人员进行逐一核查,经查,3名购药人员非我县医药从业人员。

  截止到目前,我局共查处药械案件222起,其中假劣药械案件17起,没收物品货值金额9563元,罚没款合计174730.65元。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局《河北省药品

  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年4月14日

  扩展阅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二阶段总结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总结

  按照《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订了《香河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认真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促进了我县药械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现就我县药械安全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全县药械隐患大排查。根据市局《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隐患大排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我县药械市场形势,制定了检查计划,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逐一排查。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未发现问题;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家,其中发现一家存在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12家,未发现问题;检查两家医院制剂室,其中发现一家制剂室成品库中存放的两种制剂未按规定温度保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医疗机构19家,其中有一家医疗机构药库中存放的一种药品未按规定温度保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发现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贮备的防护服和医用口罩为无注册证产品,已责令其退回市疾控中心,同时更换合格产品。

  二、加强防控甲流药品的监督检查。为了确保防控甲流药品的质量,我局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等的专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201*年下半年至今,我局共抽验药品81批次,共检验出14批次不合格药品,其中,抽验发现防控甲流的不合格药品“银黄颗粒”一批次,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三、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计生药械在我县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90余台次,督查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单位240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计生药械市场秩序,确保了计生药械安全有效。

  四、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产品,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

  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整治期间,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药店销售的标示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万通筋骨贴1例,批准文号吉卫健用字(201*)008号,我局按照要求已上报市局。

  五、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在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中,我局接到市局《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假药的函〉的通知》。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按照《附件》假药流向表中所涉我县的购药人员进行逐一核查,经查,3名购药人员非我县医药从业人员。六、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在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的检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27家医疗机构全部下发自查通知。经查,23家医疗机构使用的是廊坊黎明气体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5336、药品经营许可证号为冀Q201*0220的医用氧气;另外,香河县计生局技术站使用的是北京北氧联合气体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5336、药品经营许可证号为京Q201*0009的医用氧气;香河北大医院使用的是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11022571、药品经营许可证号为京B201*00874的医用氧气。还有2家医疗机构未使用氧气。此次专项整治,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共抽查医疗机构5家,未发现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其中,检查发现2家医疗机构存在未向供货单位索取资质及购进票据的问题,已责令改正。

  

篇九: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标准

  ____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自____专项行动以来,我局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药品安全为中心,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依法全力开展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专项行动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至今,____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____人次,出动执法车辆____台次,检查涉药械单位____家次;立案查处各类涉药械违法案件____件,已结案____件,____件正在调查之中,查获假劣药品货值金额____元,没收无证经营及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____余元,下达罚没款____元,收缴罚没款____元。抽验药品____批次,不合格____个批次。(一)药品生产环节整顿和规范情况目前,我县共有药品生产企业____家,能够生产____个剂型、____个品种。在药品生产环节开展了药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专项检查与gmp跟踪检查相结合,州局检查与县局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突出重点:一是历次检查存在问题较多方面,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二是将原辅料采购、检验、关键岗位人员素质、生产工艺、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作为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对药品外包装盒使用的商标及原辅料储存条件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四是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gmp____生产。(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情况

  1、开展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跟踪检查。对零售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了____。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的购进渠道、在库养护、出入库复核及销售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设施设备及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我局通过拉网式跟踪检查,对____家违____sp规定的单位给予了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分别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在____县人民医院召开了全县各涉药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传达了国家局、州局《____》等文件。

  3、在工作中严厉打击买卖、出租或变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____经营、异地经营、代开____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购进药品不索要合法____和销售清单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特别是加大了对零售药店出租柜台的查处力度,促使____经营者主动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消除了监管死角。

  4、全面核查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加强药品购销票据的监管,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对销售药品时不开具销售凭证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如我局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中查处销售药品时不开具销售凭证案件____起,有力地规范了零售企业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的行为。

  5、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涉药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强针对性抽验,继续对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保持高压态势。____年____月至今共抽验中药饮片____批,其中____批不合格。

  6、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免费测试、宣传、讲座、赠药等为名,私设库房违法现货销售药品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

  查处无证经营药品案件____件,有力地规范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并在巴扎上、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药品有关知识,给各农牧民群众散发宣传单____份,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____条,增强了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

  (三)药品使用环节整顿和规范情况为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其药品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继续开展了药房(柜)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有____家医疗机构通过检查评定。从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看,通过达标的单位普遍加强了药品管理,投入了较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改善软硬件条件,药品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使用终端的药品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证。强化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基层农村中小型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主要检查其进货渠道、药品购进记录、药品储存条件等,加强监督抽验。如我局查处____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对药店依法处以罚款____元。(四)药品广告市场整顿和规范情况根据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对全县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和整顿治理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中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越权,依法行政。为加强广告监测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食品的广告监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发现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____起,全部移送工商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自治区局有关文件,对所涉的____种违法广告药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严厉打击了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使药品广告发布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

  (五)医疗器械整顿和规范情况我局于____年____月对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系统检查。重点检查了产品是否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产品型号是否与注册证所列型号一致;说明书是否规范,与经注册审批备案的内容是否一致。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回头看。全面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围绕“确保产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产品抽验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____家涉药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达____%。二、采取的主要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方案。印发了深入推进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及工作步骤,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取得的成效通过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切实加大了药品监管工作的力度,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行业自律水平有了较大提高,gmp、gsp规范基本得到了落实,违法药械广告初步得到了整治,进货渠道和票据管理更加规范。四、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而县药监部门人员少、执法装备落后、经费紧张,造成对个别偏远地区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存在盲点。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的行为,查处较为困难。

  

篇十: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1*〕342号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紧紧围绕药品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定整治方案

  对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县上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工商、公安、药监、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司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确立了专兼职人员,落实了工作任务,明确了了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下发了《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细化阶段进度安排,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建立了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政府每年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考评;建立保障机制,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指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

  药监、卫生、公安、工商、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两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三)、广泛宣传,营造药品安全整治舆论氛围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接近基层的原则,大力开展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集中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展示假劣药品,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000余人次,播放药品安全知识10场次,并在各乡镇巡回举办农村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积极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共上报药品安全信息3条。回收过期药品800余种。一个社会关注,各职能部门监管、群众全员参与的药品安全工作氛围初步形成。

  (四)、加强检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药的违法行为,开展人血白蛋白、医用氧、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疫苗、基本药物、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二是依法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的管理,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电视、小报、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利用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上市虚假宣传销售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体外循环”、“过票”等及利用互联网、邮寄、快递、托运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变为行为犯的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在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检查涉药单位户次,取缔无证经营家,查处假劣药余种次,货值余元,抽检药品个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份,查办案件起,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起,罚款余元。

  二、今后工作计划

  目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从集中整治阶段进入总结验收评估阶段。我局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完善监管措施办

  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建立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检查总结提升监管水平。为进一步引申、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总结,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完善。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毫不松懈,工作上更加扎实,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以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着力从治本上下功夫。

  (三)、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药品监管工作涉及卫生、工商、公安、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支持,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形成整治合力。

  (四)、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重点问题深度报道、发布药品质量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突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报道力度,形成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扩展阅读:201*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州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局201*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年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食品综合监督,开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局面

  

篇十一: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模板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____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我镇的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根据《巴政____发明电【____】____号》精神,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步骤,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使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明确目标,加强协调。本次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整治,进一步强化____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严格药品市场准入审批,严格实施质量规范和质量追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牧民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人民群众的用药的安全感得到加强,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安全用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镇____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精心____,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镇通过认真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一开展打击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药品和销售假劣药品的信息,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二通过在村、社区张贴宣传资料和通过健康讲座宣传邮寄假药的危害,预防外地邮寄假药的流入。

  三继续加强“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打击力度。主要针对包装或说明书上标识有药品的成份,明示或暗示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假冒批准文号的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可疑产品进行检查,发现此类产品坚决予以查处。

  四开展疫苗专项检查。我镇各医疗机构使用的疫苗均由县疾控中心统一配送,疫苗来源固定统一,渠道正规。运输、存储冷链设施设备到位,冷链完整。各医疗单位均配备有冰箱、冷柜等冷链设备用于疫苗储存,且均有完整的冷链温度记录。疫苗使用有登记,去向明确。医疗机构注射疫苗后都有完整的登记台帐,记录了被接种对象的情况,登记内容齐全,未发现有错登、漏登现象。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____投诉案件查处。我镇无投诉情况。六加强宣传。通过各类途径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报导,扩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影响。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发现,我镇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总体良好,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镇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了我镇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模板(二)

  -____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____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按照地局与____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____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___府____发

  „____‟____号)的要求,我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深入”的工作原则,推进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与县上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有力维护了全县药品安全、维护了民生,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具体工作(一)高度重视,加强____保障。我办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____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曾红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侯兴德担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药监股,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办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县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

  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____口县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____—____)》,鼓励我县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县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县医药行业整体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县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办将按照《--____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___府____发„____‟____号)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促进我县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模板(三)

  ____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自____专项行动以来,我局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药品安全为中心,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依法全力开展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专项行动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

  至今,____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____人次,出动执法车辆____台次,检查涉药械单位____家次;立案查处各类涉药械违法案件____件,已结案____件,____件正在调查之中,查获假劣药品货值金额____元,没收无证经营及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____余元,下达罚没款____元,收缴罚没款____元。抽验药品____批次,不合格____个批次。

  

篇十二: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稽查工作总结(精选6篇)_药品稽查大队工作总结

  药品稽查工作总结(精选6篇)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药品稽查大队工作总结”。

  案件17起),案件标值3万余元,没收非法药械5种次,标值1.1万余元(其中药品1种次、医疗器械4种次),罚没款实际到帐8万余元。

  三、结合市局文件精神和我局实际,认真做好市场监督专项检查。

  (一)3月15日起,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行动。本次大检查行动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主要包括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厂矿院校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为重点环节,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狂犬疫苗和人血白蛋白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制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药械产品、邮购假药、伪药品、虚假广告药品、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理疗器械产品等8个专项监督检查为重点内容。

  (二)6月18日启动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医疗器械。突出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整顿和规范:一是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二是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三是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四是查处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五是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5月22日,开展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检查辖区内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江苏安格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购入、使用以及原料药生产销售情况。第一阶段企业自查、上报阶段。督促江苏安格药业有限公司对XX年1月1日至XX年5月31日间生产的所有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的购入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如实上报自查报告。

  (四)今年3月份自主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一次。为切实加强我县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今年3月份全面开展了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经营企业是否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从事购销活动,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购进的医疗器械有无注册证,注册证效期、产品包装标识是否与注册证相符,医疗器械有无合格证,产品是否过期失效,产品存放是否规范,存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要求。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处案件8起,下达罚没款4万余元。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限期责令整改。四、构建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加快和医疗机构信息传递的效率。

  今年,借鉴省局药品零售企业计算机远程监控系统的成功经验,为及时有效应对医疗机构突发药害事件,以移动公司飞信软件为平台,将辖区内20余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院长、副院长、药剂科主任、防保所长)的手机号码全部录入飞信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一个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利用这个平台,我局将上级部门查处定案的假劣药品信息、最新颁布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暂停销售使用药品的紧急通知,及时通过飞信发送短消息到辖区内涉药单位负责人的手机上,在第一时间就能掌握假劣药品是否在本县上市,以便他们在经营和使用中提高警惕,及时向药监局报告,及时下架,从源头上杜绝假劣药品。同时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反馈情况。另外,基层涉药单位也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飞信发送举报监管信息,与药监局进行沟通交流。

  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已覆盖县直和民营单位7家(县医院、中医院、皮肤病医院、保健所、三河农场医院、同济医院、楚东医院)、乡镇卫生院21家(包括十里营、洪山卫生院),今年已发送暂停销售药品三个品种等通知,包括:标示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标示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80524的香丹注射液、标示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

  五、按计划开展药品抽验工作,监督抽查药品质量情况。今年我局药品抽验工作着重做好覆盖面和重点单位、重点品

  种的抽样监督。继续加强对农村药品的抽验力度。重点对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进行抽验,保证农民用药安全。组织对我县XX年不合格品种和不合格单位的跟踪抽验,及时分析产生不合格药品的原因。结合省市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抽验。加强对涉药违法广告宣传的药品品种的抽验,把它作为今年监督抽验的重点。

  今年市局给我局下达的药品抽验任务是150批。上半年共开展针对性抽验77批,已出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13批,不合格品种和项目有:吲达帕胺片(性状);复方丹参片(樟脑);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利巴韦林注射液、肌苷注射液(可见异物);胃泰胶囊、肠胃宁胶囊、胃药胶囊、三金片、复方氨酚烷胺片、万通筋骨片(鉴别、含量测定);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含量测定)。另外,根据局里查办案件需要,将人血白蛋白4批送至省药检所检验,均不合格。

  

篇十三: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第一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国家六部门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来,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全县药械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县结合实际,坚持思想早发动、措施早制定、工作早部署、行动早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全区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来讲,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三个到位,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坚持责任落实到位。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并及时将方案下发到各药品经营企业,督促其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此基础上,层层分解、细化整治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培训,坚持宣传引导到位。2010年6月,县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和批发零售企业药械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逐一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此外,我们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1

  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五进”活动,共悬挂横幅00幅、张贴海报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00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0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公众安全用药用械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突出重点,坚持隐患排查到位。为有效消除全县药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从2010年11月份开始,对辖区内的药店、药品代销点、医疗机构等药械经营、使用各个环节,开展了拉网式、全方位隐患排查活动。在排查活动中,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流通源头治理,突出批发企业、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药品广告等监管难点,既加强点上的排查,也注重面上的调研,兜清底数,全面掌握,基本达到了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层。

  二、坚持四个不放松,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坚持把药械安全整治作为专项整治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具体工作中,一是坚持日常巡查不放松。强化网格化日常监管,围绕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以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对高风险药械经营企

  业、药械购销渠道、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疫苗质量、非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假药、违法广告等重点环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日常监管,认真检查药品购进渠道、企业仓储条件、票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在岗等情况,去年后半年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000多人次,检查涉药单位000家次,确保了有关单位的规范化经营。

  二是坚持专项治理不放松。坚持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求突破,对违法购销行为,对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薄弱部位进行了集中整顿,自去年后半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000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000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0000份,立案0000起,查封扣押0000家,收缴罚没款0000元,对外寄发协查函0000份,始终保持了依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严肃查处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擅自夸大功能疗效等非法经营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惩治;逐步解决日常监管的“难点”问题,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药师不在岗”现象,对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把申办药店初审关,对申办药店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连续发现药师不在岗的,将不良行为,逐一记录在案,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坚持重点品种不放松。对植入型医疗器械、以提供免

  费体验方式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医用氧等重点品种,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设备型、植入型、消耗型医疗器械分类监管机制,并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纳入专项整治范围,严格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行为。

  四是坚持拓宽办案渠道不放松。针对举报线索少、质量差、成案率低的现象,进一步拓宽视野,主动出击,利用互联网、电话等媒介,广泛收集药械打假信息,主动加强与兄弟市(县)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假劣药械新动向,极大地增强了专项整治声威。

  三、坚持做到三个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与开展专项核查相结合。集中开展了假冒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喜炎平注射液”、“消渴平”等0000个假药专项核查活动,既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也确保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是坚持与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相结合。按照规范化药房评定标准及检查细则,从全县0000家申请的药店中,首次评选出了0000家“规范化药房”,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推动了全区药店规范化管理。

  三是坚持与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对辖区内的

  000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就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评定,又对辖区内0000家诊所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时限和工作标准。

  虽然我县药品专项整治兴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在执法合力、监管力量等方面,仍然很多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将市政府督查为契机,严格按照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检查、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今后工作计划

  目前,全省药械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已从集中整治阶段进入总结验收阶段。我们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完善监管措施办法,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确保专项行动任务圆满完成。为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建立药械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检查总结提升监管水平。专项整治行动还有一段时间,要切实加强检查总结工作,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完善。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做到思想上毫不松懈,工作上更加扎实,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圆满

  

篇十四: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总结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总结为了解决当前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绥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和昭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在我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本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1

  全面提高我县药械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药械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加强领导,集中整治。为切实贯彻此次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按要求制定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并于9月14日召集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校园医务室人员共50余人统一进行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械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各药品从业人员合法经营的意识。并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出专题简报2期,墙报宣传1期。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4个月,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区域;以加强源头治理,加大查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力度,大力整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为重点内容,并结合开展打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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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假劣药械、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内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稽查打假工作,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GSP的跟踪检查与再提高工作,巩固认证成果;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和再提高,加大对取得“规范药房”建设医疗机构药剂规范化管理的跟踪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购入、保管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并结合药械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厉打击各种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全县共有44户药品零售企业(其中5户申请歇业1年)、1户连锁店、16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共68家,15个农村药品供应点,无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截止12月21日,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次158余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0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户、医疗机构64家,责令整改医疗机构2家,药品经营企业1户,查处案件3起(劣药1起、医疗器械1起、未建立购进验收制度1起),涉及货值金额48785

  3

  元,罚款159105元。通过检查,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未发现有超范围经营及挂靠经营行为。医疗机构严格按“五专”要求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未发现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现象,县医院制剂室所配制的10个制剂均取得省食药监局批文,在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查、原料管理、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均符合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进行配制制剂并通过检验合格后用于本院临床,未发现有违规配制及使用制剂行为。并按要求定期上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报表及昭通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通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规范我县药械市场秩序。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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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展阅读: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加强监管的要求,在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下,我局积极开展了全市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今年,我局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重点为:1、企业是否按照检查标准和核定的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2、质量负责人是否在岗;3、是否超范围经营;4、是否擅自变更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根据企业不同类型,我局开展了不同的专项检查:1、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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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20日,我局开展了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检查了辖区范围内涉及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企业,包括眼镜店、眼镜专柜、眼镜摊、验光配镜门诊共14家。根据是否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将检查对象分为两类。其中4家企业办理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中针对角膜接触镜的购入、验收、储存、验配、管理、设备、场所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各个企业都存在不同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各企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另10家单位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中针对各企业是否违法经营角膜接触镜进行了检查。其中,有3家企业无证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我局已按规定,做出了相应处理。

  2、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检查我局对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检查中未发现降低经营、仓储条件发生,企业基本能够做到购销记录完整,但部分记录存在生产批号与生产日期混淆的现象,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能够在岗销售。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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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医疗企业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进行了专项检查,各企业基本能够制定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工作,并建立记录。

  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管我局开展了全市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是检查购进产品合法性,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具备与需要储存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属贮存条件;植入或介入体内的产品是否有专柜保管;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过期、失效、淘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一)医疗机构在用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我局辖区内只有内蒙古林业总医院拥有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我局进行了实地核查,检查中,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报批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备案表齐全,在有效期内;检查时,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正在正常使用,医疗机构培训记录齐全,在岗人员能够及时培训,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自购进开始维修保养记录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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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最近两个月氧浓度检测记录齐全,氧浓度检测仪器有校准记录。(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检查中,所有医疗机构均建立了采购、验收制度,做好购进记录,记录中项目能够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产品效期等内容。部分医疗机构能建立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但不能严格执行并做好销毁记录,我局已经要求这部分医疗机构进行整改,加强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的严格执行。部分医疗机构的供货方资质中,法人委托授权书、质量保证协议已经过期,我局已经责令其立即索要这部分供货企业的法人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在医疗机构的库房检查中,医疗机构能够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保管无菌医疗器械,未发现过期、失效、变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三)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检查中,医疗机构能够建立可追溯管理制度,能够建立使用者档案,但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医疗器械未建立全程追溯,使用者档案中有缺项,基本情况不齐全,我局已经根据检查结果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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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医疗机构进行整改,要求补齐使用者基本情况,今后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全程可追溯管理制度。供货方企业资质检查中,部分供货方法人委托授权书、质量保证协议等已经过期,我局已经责令其立即索要这部分供货企业的法人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四)口腔义齿专项检查

  检查中,医疗机构口腔科能够提供“口腔定制式义齿”的加工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但有一家医疗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不清,我局已经要求该医疗机构立即重新索取。查看医疗机构的空腔科修复记录,各医疗机构能够建立使用者档案。

  (五)医用超声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婴儿培养箱检查中,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养护、维修、运行记录。

  此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突出问题是医疗机构更新医疗器械购货方资质意识不够,部分资质过期,我局已经责令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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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失效、淘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三、落实《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工作201*年,我局制定了《某某市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制度》、《某某市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细则》,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并在其后的检查中督促其建立健全企业、单位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现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本已经全部建立了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工作制度、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业人员落实工作。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管

  我局于2月对辖区内涉械企业、单位进行了医疗器械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其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进行了专门培训,并积极参加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专门培训,通过培训,各单位、企业已经开展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报告机制、预警机制。

  五、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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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在201*年建立的电子企业诚信体系的基础上,201*年进一步完善及健全,将经营企业的各项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并将使用单位也列入了诚信体系,加强了诚信体系的覆盖面,提高监管效果,并将企业的不良行为归入企业监管档案,做好电子存档,弥补纸质存档的保存问题,力争将电子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全。

  201*年上半年,我局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共出动车次辆,出动检查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单位家,立案2起,结案2起,没收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300余件,罚款人民币2,000元。检查中各企业、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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